《大众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法》修正案获国会文体委通过
根据艺术家诉求义务提供报酬明细
为防止因不透明的会计处理导致艺人遭所属经纪公司侵害的“第二个 Lee Seunggi 事件”,相关法案已经通过。
21日,文化体育观光部(以下简称文体部)表示,要求经纪公司至少每年向旗下艺人强制性提供一次会计明细及结算相关事项的《大众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法》修正案,已在当天举行的国会文化体育观光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获得表决通过。
该法案因去年底歌手 Lee Seunggi 与其所属公司 Hook Entertainment 之间的结算纠纷,揭露了业界不公平惯例,而被称为“Lee Seunggi 防止法”。
此次修正案旨在废除娱乐行业内存在的不公平惯行,保护未能获得文化艺术创作活动正当报酬的大众文化艺术人的权利。文体部表示,这是为实现尹锡悦政府“为 K-内容可持续发展构建公平产业生态系统”这一国政课题而制定的核心政策。
文体部部长 Park Bogun 表示:“此次修正案将废除隐藏在备受全球观众喝彩的 K-内容发展背后的行业不正之风,为儿童和青少年大众文化艺术人在受到人权保护的环境中追逐梦想创造条件,成为支撑尹锡悦政府‘弱者友好’政策基调的垫脚石。”
修正案中包括:娱乐经纪公司不仅在所属艺人提出要求时,而且还必须每年至少定期一次,向其提供会计明细及应支付报酬事项等内容。
此外,修正案新设了法律依据,允许文体部部长为调查不公平行为而要求相关人员出席、听取陈述、提交资料等,并规定在制定和修订标准合同书时,必须反映关于大众文化艺术劳务合同的实况调查结果等内容。
为保护儿童和青少年大众文化艺术人的权利利益,相关条款也得到大幅扩充。与青少年提供大众文化艺术劳务有关的内容中,新增了对大众文化艺术经营者的具体禁止行为条款,包括因工作要求学生缺课、辍学等侵害受教育权的行为,强迫进行过度的外貌管理,以及辱骂、暴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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