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骤停在急诊室接受心肺复苏仍不治身亡
一审后二审同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一名七十多岁男子因不满在医院急诊室接受心肺复苏术的妻子死亡,在葬礼结束后前往找医生行凶未遂,在二审中也被判处与一审相同的刑期。


据联合新闻社16日报道,当天水原高等法院第2-3刑事合议庭(法官 Lee Sangho、Wang Jeongok、Kim Gwanyong)在针对以杀人未遂罪起诉的A某的上诉审中,宣判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与一审判决相同。


A某因2022年6月15日上午9时左右在医院急诊室多次挥舞凶器刺伤医生B某,被移送审判。案发时,他将凶器藏在装有食物的纸袋内进入医院,对护士称“想把食物送给B医生”。随后在被引导至B某座位处后实施了上述犯罪行为。因A某的袭击,B某肩部等部位受伤,但目前据悉已经康复。

水原法院综合办公大楼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水原法院综合办公大楼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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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查过程中,A某陈述称,其妻子因心脏骤停被送往该医院急诊室,虽然接受了B某实施的心肺复苏术,仍然死亡,他对此心怀不满;此后在同一医院办理丧事期间,又因认为B某等人未表达哀悼之意而怀恨在心。


一审合议庭称:“被告只是一味强调自己的委屈,企图在医疗机构内杀害从事急诊医疗的被害人”,并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对此A某以刑期过重为由提起上诉,但二审合议庭表示:“不存在足以改变原审量刑的条件变化”,未予采纳。



随后,二审合议庭就量刑理由说明称:“原审在确定对被告的刑罚时,已经综合考虑了被告年事已高且无明显犯罪前科等多种量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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