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协助金奉铉前 Star Mobility 会长(49岁)潜逃的熟人被判处缓刑。
5日,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刑事8单独合议庭法官 Jeon Beomsik 宣判,因涉嫌犯人逃逸罪的金前会长的熟人A某(49岁)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熟人B某(60岁)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A某的社会晚辈C某(37岁)被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缓刑2年。
合议庭称:“被告人让因涉嫌重大犯罪而受审的金前会长得以潜逃,被告人的责任不轻。”但考虑到被告人向侦查机关自首并协助抓捕金前会长等情节,予以从轻处理。另外,合议庭还表示,已兼顾与此前协助潜逃的其他被告人之间的量刑均衡。
A某等人被指控,在金前会长因与 Star Mobility、水原旅客等有关的挪用公款嫌疑受审、并在宣判前的辩论终结庭前夕于2025年11月潜逃时,给予其帮助,因而被起诉。
金前会长在潜逃前几日,向A某和B某承诺将运营私营体育博彩网站和赌场等业务,并与二人商议了具体的潜逃计划。A某在潜逃前一天接受金前会长的请求,让B某予以协助;B某则在潜逃当日于八堂大桥附近剪断其电子脚镣,将等待中的金前会长接走并安排其换乘车辆。
C某则因接受A某的请求,在自己名下短期租赁的京畿道华城市东滩新都市一处公寓中窝藏金前会长,并为其提供手机和生活必需品,被起诉。
此前,检方于上月8日曾向合议庭建议,对A某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对B某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对C某判处罚金500万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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