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贩卖和吸食大麻被拘捕起诉的南阳乳业创始人孙子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

首尔瑞草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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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第27庭(金玉坤 首席法官)以违反《麻醉类管理法》罪名,判处洪某(40岁)有期徒刑2年,并一并下达完成40小时药物成瘾康复项目、追缴3510万韩元等命令。


合议庭表示:“被告人还积极劝说其他销售者购买大麻,其行为比单纯投药更为恶劣,有必要从重处罚”,同时“考虑到其对犯罪事实予以自白并表现出反省态度,以及协助抓捕其他大麻销售人员、积极配合调查等情节。”


南阳乳业创始人、已故名誉会长洪斗永的孙子洪某,因在去年10月曾1次出售大麻,并被控持有和吸食62毫升液态大麻及14克大麻烟草而被拘捕起诉。此后,今年年初又被追加指控向前警察厅长之子金某(45岁)以及JB金融控股集团家族成员任某(38岁)等5人,在共计16次中出售液态大麻。


洪某方面对全部指控均予以承认。洪某的辩护人表示:“被告人对起诉事实全部自白”,“恳请法庭考虑其积极配合调查等情节,判处缓刑。”



洪某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本案被媒体报道后,给女儿留下了难以抹去的伤痕”,“恳请允许我回到孩子身边,履行父亲的责任”,请求从轻处理。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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