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拐点 IRA] 使用韩国生产的电池材料也能拿到美国补贴
在韩国生产的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等电池材料用于电动汽车时,该电动车在美国也可以获得补贴。也就是说,为了生产相关材料,无需特意在当地新建工厂,即便在韩国生产也能享受补贴等优惠。有评价认为,韩国国内电池制造生态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得以保全。
美国财政部于31日(当地时间)发布了包含上述内容的《通胀削减法案》(IRA)电动汽车税额抵免细则规章草案。主要内容为:如果电动车电池中使用的零部件,有50%以上(到2029年将逐步按年度提高至100%)为在北美制造或组装;以及如果电池中所含核心矿物,有40%以上(到2027年将逐步按年度提高至80%以上)为在美国或与美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FTA)的国家开采、加工,则可分别获得3750美元(约489万韩元)的补贴。单辆电动汽车最多可获得7500美元(约978万韩元)补贴。该规定自4月18日起实施。
此次发布的核心在于,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等是否被纳入“电池矿物”,以及是否调整先进制造生产税额抵免(AMPC)。
财政部在此次发布的规章中,将电池部件定义为负极板、正极板、隔膜、电解质、电池单体、电池模组等。但用于制造负极板或正极板的“组成材料”不纳入电池部件范畴。
占电池成本50%以上的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等核心材料被定义为“矿物”。对于电池矿物,如果从未与美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进口的材料,在与美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进行加工,并将其附加价值提高50%以上,则可以获得补贴。韩国电池企业目前从中国进口前驱体(正极材料原料)生产正极材料。随着本次IRA细则的发布,这一生产体系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有望得以维持。此外,在印度尼西亚、阿根廷等尚未与美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获取锂、镍等原材料的韩国电池企业,也有望借此次细则变化进一步稳定原材料供应。
先进制造生产税额抵免(AMPC)并未附加新的条件,也未改变上限。根据IRA规定,按电池单体计算,每千瓦时补贴35美元,如延伸到模组生产则为45美元,补贴以税额抵免形式发放。在北美大规模生产电池的韩国三大电池企业,有望获得以兆韩元计的大额补贴。若将税额抵免按营业利润入账,预计LG能源解决方案今年可获得4700亿韩元、2024年1.1万亿韩元、2025年2.2万亿韩元的利润。(韩国投资证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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