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今后即使未经房东同意,也可以查阅房东拖欠的地方税。这是为了在“别墅王”等全租诈骗案件激增的情况下,事先预防承租人受害。
据大田市31日消息,自下月1日起,将允许查阅房东拖欠的地方税。
从该日起,承租住宅或商铺的承租人,如押金超过1000万韩元,自签约之日起至租赁开始之日,无需房东同意,即可通过开具地方税欠税金额、纳税告知书或缴纳通知书,确认尚未到缴纳期限的地方税,以及在申报期限内已申报但尚未缴纳的地方税。
市政府表示,此举是为弥补此前承租人要查阅房东拖欠地方税情况,必须在签约前取得房东同意这一限制,有望发挥保障房东权益的安全装置作用。
查阅可在各区政府税务部门办理。
市政府相关人士表示:“希望房东拖欠地方税查阅制度,能够保护承租人免受全租诈骗等侵害,并保障市民的权利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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