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再次判处连环儿童性犯罪者 Kim Geunsik 有期徒刑3年
因涉嫌强制猥亵儿童获刑2年
妨害公务、惯常施暴等另判1年
检方申请性冲动抑制药物治疗被驳回
对于17年前暴露出儿童强制猥亵嫌疑、在出狱前一天被重新逮捕的儿童性犯罪者Kim Geunsik,法院再次判处其实刑。
水原地方法院安养支院刑事第1部(审判长法官 Song Inkyung)31日以违反《有关性暴力犯罪处罚及受害者保护等法律》(强奸13岁以下未成年人)嫌疑,被拘留起诉的Kim Geunsik,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下令其佩戴10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电子脚镣),完成200小时性暴力矫治项目。但对检方申请的性冲动药物治疗(化学阉割)未予采纳。
法院就与性犯罪案件分开的指控,即Kim Geunsik于2019年12月和2021年7月在全罗南道海南监狱殴打狱警的妨碍公务嫌疑,以及2017年至2019年多次殴打同监在押人员的惯常暴行嫌疑,另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法院就儿童强制猥亵嫌疑指出:“当时被告强行拖拽未满13岁的被害人并实施强制猥亵,从被害人年龄和作案方式来看,犯罪情节恶劣”,“以性自主决定能力薄弱的儿童、青少年为对象,其可非难性也很高。”但同时说明量刑理由称:“在因其他性犯罪案件接受侦查机关调查时,被告已就本案犯罪自首,若当时作出判决,本案有可能与其他案件一并宣判,已将此一并考虑在内。”
关于驳回性冲动药物治疗申请的理由,法院表示:“本案在宣告实刑之后,如再追加会对身体造成永久性影响的药物治疗,要认定因担忧再犯而有必要实施药物治疗并不容易。”Kim Geunsik因其他性犯罪案件已服刑15年的事实,也成为上述判断的依据。法院对妨碍公务和惯常暴行嫌疑表示:“虽然犯罪情节也不轻,但部分被害人并不希望对被告进行处罚。”
此前,Kim Geunsik因2006年5月至9月在首都圈性侵11名未成年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原定于去年10月17日出狱,但因新暴露出的“16年前仁川地区儿童强制猥亵”嫌疑,在期满出狱前一天被再次逮捕。不过,对其重新逮捕所依据的该起儿童强制猥亵案件,警方在核查当时被害人监护人报警记录等资料后,确认Kim Geunsik并非作案人。
此后,Kim Geunsik被确认系2006年9月在京畿道某小学附近山林中发生的强制猥亵悬案的嫌疑人,并于去年11月被拘留起诉,接受审判。检方在本案的结案公判中,求处Kim Geunsik有期徒刑10年,并一并向法院申请对其实施10年性冲动药物治疗(化学阉割)、佩戴10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电子脚镣)、参加性暴力矫治项目等措施。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