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个月1日起施行

金融委员会27日表示,将扩大公开收购资金持有证明书的认可范围,以此带动企业并购(M&A)市场的活性化。


金融监管当局决定推动在年底前将住房抵押贷款(房贷)纳入计划于今年5月上线的“大换贷”基础设施。9日,在首尔钟路区政府首尔办公大楼金融委员会走廊内,相关人员正忙碌穿梭。金融监管当局表示,将建设一体化大换贷平台,使金融消费者能够一目了然地比较各家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并便捷置换,从而减轻房贷利息负担。 照片=记者 Yoon Dongju doso7@

金融监管当局决定推动在年底前将住房抵押贷款(房贷)纳入计划于今年5月上线的“大换贷”基础设施。9日,在首尔钟路区政府首尔办公大楼金融委员会走廊内,相关人员正忙碌穿梭。金融监管当局表示,将建设一体化大换贷平台,使金融消费者能够一目了然地比较各家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并便捷置换,从而减轻房贷利息负担。 照片=记者 Yoon Dongju doso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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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当局为确认公开收购人的资金筹措能力,要求公开收购人在向金融监督院提交公开收购申报书时,必须一并提交“公开收购资金持有证明书”。


金融当局此前在受理公开收购资金持有证明书时,为防止结算不履行风险,原则上仅认可针对存款或短期金融产品(货币市场基金,MMF)的持有证明。由此,市场一直指出,在进行公开收购时,因事先筹措资金而产生过高的机会成本。尤其是随着收购融资的发展,结算不履行风险已经降低,以及公开收购规模呈增长趋势等因素,被认为应当加以考虑的呼声日益高涨。


公开收购制度,是指以取得企业控制权等为目的,在证券市场之外取得股票等,当持股比例达到5%以上时,必须通过公开方式收购该等股票的制度。以往在经营权发生变动时,一般投资者担忧今后可能处于不利地位,感到有压力不得不低价抛售所持股份,而通过公开收购可以消除这一负担。


为减轻市场参与者感受到的负担,金融委员会计划扩大公开收购资金持有证明的认可范围。除现金和短期金融产品外,金融机构的贷款承诺(Letter of Credit, LOC)以及有限合伙人(LP,向私募基金委托资金的投资者,如养老金、公积金、金融机构等)的出资履行约定,也将被认可为资金落实的证明文件。金融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如向金融监督院提交贷款承诺或出资履行约定书,作为公开收购资金持有证明书时,必须同时附上提供该贷款承诺或出资履行约定的金融机构等出具的资金筹措计划书。”


金融委员会预计,通过此次制度改善,缓解事先筹措资金负担这一公开收购的制约因素,将有助于企业并购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通过支持公开收购制度的顺畅运行,将提高企业控制权竞争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并有望更加有力地保护一般投资者的权利。



此次制度改善方案将通过修订《企业信息披露实务指南》,计划自下月1日起施行。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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