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尿检中呈现冰毒阳性的某娱乐店从业人员被判无罪。该从业人员一直主张“有客人在酒里偷偷下药”,法院最终予以采信。


釜山地方法院刑事第12单独合议庭(审判长法官 Jeong Cheolhee)23日表示,针对以违反《麻醉类管理相关法律》嫌疑被起诉的A某,已宣告无罪。


A某被指控于2020年11月2日至11日期间注射冰毒。


据釜山地方法院介绍,虽然2020年11月在釜山保护观察所采集的A某尿液中检出冰毒阳性反应,但法院认为公诉事实并未得到证明。


曾在娱乐店担任服务员的A某一贯主张称:“因为有客人在酒里偷偷掺入冰毒后递给我喝,所以尿检中才会检出冰毒”,“我本人并未自行注射冰毒”。



合议庭说明无罪判决理由称:“冰毒投药的时间、地点、方法、经过等均未被具体特定,而且没有证据显示在A某身体或其周边发现冰毒,或发现其直接注射冰毒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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