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因家庭暴力才杀人”系谎言
死前三天亡者发文:“看到妻子就有力量”
检方对一名与十多岁儿子合谋残忍杀害家长、并在案发后侦查过程中虚假陈述丈夫系惯常家庭暴力施暴者的妻子,求处无期徒刑。
据联合新闻20日报道,当天在大田地方法院刑事第12部(审判长 Na Sanghun)审理的A某(43岁)及其儿子B君(16岁)尊属杀人案宣判前辩论庭上,大田地方检察厅请求法院判处A某无期徒刑,判处B君有期徒刑20年。
检方表示:“A某向丈夫投放除草剂、催眠镇静剂和精神神经用药物,又用注入防冻液的注射器刺向其胸部,随后挥舞钝器将其杀害”,“她与儿子一起预谋并实施了残忍的杀人方式,事后还将死者描述成惯常的家庭暴力施暴者,甚至损害其名誉”,说明了求刑理由。
A某因与当时年仅15岁的儿子B君于去年10月8日在自家中杀害丈夫C某(50岁)而被起诉。C某入睡后,A某用注入防冻液的注射器刺向其心脏附近。C某在睡梦中惊醒并反抗时,B君多次用凶器刺向C某,A某则用钝器猛击其头部。B君还被指控在将C某尸体移至浴室清洗过程中,用凶器加以毁损(尸体损坏)。
A某母子在杀害C某之前,也多次对其施害。同年9月18日,双方因生意失败问题发生口角,向C某掷出烧酒瓶致其受伤;两天后的同月20日,又在C某睡觉时,用注入烧酒的注射器刺向其眼睛。
在警方调查时,B君称“平时父亲的家庭暴力很严重,案发当日也是在劝阻殴打母亲的父亲时,偶发性地将其杀害”;当时以参考人身份接受调查的A某也陈述“丈夫经常喝酒,谩骂并施暴”。
然而,随着检方通过手机取证和尸检等手段查明案情真相,B君承认了虚假陈述,称“曾被用小腿踢过几次,把爸爸说成了坏人一样夸大了”。
据悉,语言障碍三级的A某因生意失败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以及丈夫贬低自己的语言障碍而心怀不满,预谋实施了本案。A某将平日对父亲心怀不满的儿子也拉入了犯罪之中。母子二人在杀害家长后,将尸体装上车,为寻求办理丧事等帮助前往娘家,次日返回住处后又报警称“丈夫不呼吸了”。
经查明,遇害的C某即便多次遭到妻子和儿子的攻击,仍一直试图保护他们。死亡前三天,C某在眼睛受伤、视力尚未恢复、仍饱受痛苦之际,仍在笔记本上写下“看到妻子和孩子就又有了力量”。他在眼科就诊时对医生称是“被树枝刺伤”,对自己的妹妹则谎称是单独事故导致眼部受伤。
被凶器刺中后仍称“儿子不能进监狱”
检方表示:“据A某陈述,死者在被凶器刺中后仍说‘儿子不能进监狱,快带我去医院’”,“看来他即便心里对妻子可能再次伤害自己心存不安,仍始终对妻子和儿子怀有感情”。
当天出庭作证的C某母亲嚎啕大哭,称“无论多少次反复思索,都不明白儿子为什么非得死”。她哽咽表示:“把自己的孩子变成杀人犯后,还想借此减轻刑罚似的,儿媳一个劲儿地往法院交悔过书,一想到就气得血往上涌”,“一想到那个疼爱妻儿的孩子被他们如此残忍地攻击,当母亲的我就总是忘记自己活下去的理由”。据悉,自去年11月15日至今,A某几乎每天向合议庭提交悔过书,累计达86次。
A某在最后陈述中表示:“向婆家家人低头郑重道歉”,“本应由我一人承担家庭的不幸,却给儿子带来痛苦,感到非常抱歉,我真心错了”。
宣判公判将于下月14日下午2时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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