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2021年首尔恩平区一处建筑工地发生一名工人坠亡事件一事,工地两名现场所长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均被宣告缓刑。


建筑工地坠亡案…两名现场所长一审获缓刑 View original image


据法律界20日消息,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第7单独合议庭(审判长:Jeong Cheolmin)于本月9日以违反《产业安全保健法》和业务过失致死罪,将被起诉的建筑工地现场所长A某(51岁)和B某(57岁)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以及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A某和B某各自所属的建筑公司也分别被判处罚金700万韩元和500万韩元。


合议庭表示:“推测遇难者遗属所遭受的精神冲击和失落感相当巨大”,但同时说明量刑理由称:“考虑到除曾因罚金刑受过一次处罚外,A某并无其他前科,B某系初犯,以及已经完成整改命令等情况。”


作为二次分包劳动者的遇难者于2021年5月7日早上7时左右,从隶属B某建筑公司的施工现场三层坠落至约7.7米下方的一层地面,因多发性外伤导致的外伤性脑损伤死亡。


承接该工程的总包建筑公司将部分施工交由A某的公司负责,A某的公司又与B某的公司就现场建筑部分工程签订了承包合同。



地上三层并非遇难者的工作场所,但据推测,现场无人对出入进行制止,也未安装安全栏杆。据悉,也未单独开展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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