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领养制”是指由个人或团体“领养”供人行走的人行道的制度。居民使用的人行道,由个人、企业、建筑物所有者领养自家建筑前的人行道并直接进行管理。
领养人行道的个人、企业、建筑物所有者可与地方自治团体协商,对公共人行道进行铺装和重新铺装。此外,在不妨碍行人通行的范围内,可以自费设置花盆、花坛、休憩空间等。建筑物所有者还可以根据自己名下建筑物的独特样式和业务特性,对公共人行道进行布置,营造相应的氛围。
也就是说,个人、企业、建筑物所有者从地方自治团体处受托获得公共人行道的维护与管理权,负责清扫、修缮等工作。这是一项市民参与型人行道管理政策,由首尔市于2013年10月在全国率先引入。
在首尔25个自治区中,包括江南区、江东区、瑞草区在内的11个自治区有实施人行道领养的业绩,共有88处人行道依照人行道领养制进行建设和管理。三星电子、LG、现代汽车、浦项制铁、KT、乐天百货店、现代百货店、新世界百货店等大企业,以及大型银行、大型教会等具备管理公共人行道能力的大型建筑物前人行道,是主要对象。
美国于1985年在得克萨斯州以“公路领养项目”之名启动此类制度,目前已在所有州实施。以纽约市为例,自2003年起通过市条例,将四户以上住宅及商业区域人行道(占纽约市人行道总面积的29%)的管理义务委托给民间。此外,加拿大、英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墨西哥等国家也实施人行道领养制,并取得显著成效。
实际上,在首尔中区新世界百货店本店和乐天百货店本店前的公共人行道上,铺设了高档铺装材料,并且经常重新布置花盆和花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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