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药店、医疗机构、住院式易感感染设施除外

政府拟推进修订版防疫指引公告等修订案

庆尚南道16日表示,室内佩戴口罩义务已作出追加调整。


根据政府指引,从本月20日起,在公共交通工具以及超市、车站等无墙壁或隔板的大型设施内的开放式药店,也可以不再强制佩戴口罩。


一般药店则考虑到可能有疑似感染症状者和高危人群前往,仍将维持口罩佩戴义务。


在疗养医院、长期照护机构、精神健康增进设施、残疾人福利设施等感染脆弱机构中属于入住型设施,以及在医疗机构、药店内,仍须像现在一样必须佩戴口罩。


政府认为,自1月30日实施室内佩戴口罩义务第一阶段调整后,截至本月15日,日均确诊人数、新增重症患者人数等持续下降,防疫形势保持稳定。


考虑到即便没有强制要求,公众佩戴口罩的意愿仍然较高,政府决定自下周一起调整室内佩戴口罩义务,并发布修订后的防疫指引。


庆尚南道厅。图片由记者 Lee Seryeong 提供

庆尚南道厅。图片由记者 Lee Seryeong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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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尚南道计划在17日前完成公布修订防疫指引等行政程序,推进室内佩戴口罩义务的追加调整。


道相关负责人表示:“佩戴口罩是保护自己免受新冠肺炎等多种呼吸道传播传染病侵袭的最基本手段。即使室内佩戴口罩义务解除,在上下班高峰时段乘坐拥挤的公共交通工具,或在大型设施内的开放式药店工作等情形下,也请自主佩戴口罩。”


这位负责人还补充称:“为了能够更加接近稳定的日常生活恢复,希望今后继续积极自觉地践行并日常化各项防疫守则。”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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