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ekwang集团子公司被曝“强制推销泡菜和红酒”…大法院认定“前会长 Lee Hojin 参与其中”
一审:“前会长李某,无证据证明其指示或参与交易”
大法院:“前会长李某强化支配力等有贡献……间接参与”
大法院认为,在太光集团子公司“强制购买泡菜和葡萄酒”事件中,有相当多情形可以认定前太光集团会长 Lee Hojin 介入其中,推翻了一审判决。但大法院同时认为,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取委)对各子公司作出的课征罚款处分是正当的。
大法院第一小法庭(主审大法官 Kim Sunsu)16日对太光集团子公司针对公取委提起的撤销纠正命令及罚款缴纳命令诉讼上诉审中,撤销了取消对前会长纠正命令的原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公取委于2019年查明,太光集团旗下19家子公司从总裁一族持股100%的“Whistling Rock CC(T-sis)”和“Mer Vain”不当购买泡菜和葡萄酒,对其处以合计21.8亿韩元的罚款,并向前会长下达了纠正命令。
公取委调查结果显示,Whistling Rock CC 生产的白菜泡菜和萝卜泡菜以高于市价的价格销售给其他关联公司。自2014年上半年起两年间,太光集团子公司共购买泡菜512.6吨,交易金额高达95.5亿韩元。
太光集团经营企划室参考酒店自产高档泡菜的价格,将泡菜单价定为每10公斤19万韩元,并按子公司分别分配购买数量。各子公司以公司费用(员工福利费、促销费)购买 Whistling Rock CC 的泡菜,并以工资名义发放给员工。
此外,太光集团经营企划室为提高所谓“集团协同效应”,推动扩大子公司间内部交易,其中一环就是在出现子公司赠礼需求时,积极使用 Mer Vain 的葡萄酒。
首尔高等法院行政第3部(审判长法官 Ham Sanghun)判决撤销公取委对前集团会长作出的纠正命令,但驳回了子公司方面的请求。合议庭认为,从为支持由特殊关系人持股100%的子公司而动员全部关联公司等情况来看,该行为属于应当承担罚款责任的重大违法行为。同时,合议庭认定没有证据证明前会长曾指示或参与相关交易。由于公取委的处分事实上具有相当于一审的效力,一审诉讼由高等法院负责审理。
但大法院的判断有所不同。大法院认为,有相当多情形可以认定该会长介入了泡菜和葡萄酒交易。合议庭首先指出:“判断特殊关系人是否‘参与’了不当利益提供行为,应综合考虑其是否存在实施该行为的动机等一切情况;此时,还需考虑到特殊关系人可以利用其对企业集团的影响力,以多种方式间接参与其中。”
接着指出:“前会长作为在太光决策过程中发挥支配性作用的人,泡菜和葡萄酒交易为 T-sis 提供了稳定收益,有助于强化前会长的支配力、变相转移财产以及将经营权继承给前会长之子,因此其必然对 T-sis 的利益及收益结构高度关注,并可利用自身影响力,以多种方式间接参与其中。”
大法院还表示:“经营企划室在不让前会长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泡菜和葡萄酒交易,并无明显动机;相反,更有可能是为了获得前会长的好评,而就泡菜和葡萄酒交易的进展进行汇报,以此作为自身业绩获得认可。”据此,判决指示一审重新审理。
不过,大法院认为,泡菜和葡萄酒交易属于向特殊关系人提供不当利益的行为,因而认定公取委课征罚款处分正当的一审判断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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