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连发生的全租诈骗案件后,为了保护押金,采取更强有力法律手段的承租人正在不断增加。特别是认为仅凭确定日期、承租人对抗力仍然不足的承租人,越来越多地选择办理“设定全租权登记”。实际情况是,据大法院登记信息广场15日消息,上个月全租权设定件数为5941件,较前一个月(4845件)增加1096件,增幅为22.6%。全租权设定登记,是在不动产登记簿誊本上记载自己是全租承租人的事实。通过这一方式,可以更快启动拍卖程序,相较后顺位权利人及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全租押金。
如何从房东处取得全租权设定?
律师Koo Minsu建议,有必要从一开始就向中介人说明,自己要寻找可以设定全租权的住房。因为全租权设定登记必须由承租人(全租权人)与房东(全租权设定人)共同申请,如果房东不同意,就无法设定。
从全租权设定的准备事项来看,首先在起草全租合同书时,有必要以特别约定的形式在合同中留下房东同意的意思表示。写明“房东同意设定全租权”之类的内容即可。随后需在入住日前完成事前准备工作,即通过线上缴纳登记申请手续费(每件1.5万韩元,网上申请为1.3万韩元)和登记许可税(全租押金的0.02%),并填写提交至登记处的登记申请书。在大法院互联网登记处的e-FORM平台上,按顺序输入相关事项或通过链接进入,也可以轻松完成申请书的填写及费用缴纳程序。没有必要因为主观认为很难而委托给司法书士等专业人士。
之后,在全租合同起始日支付剩余全租款时,只需在事先准备好的委托书上取得房东签名或盖章即可。委托书的大意为:“承租人申请将其登记为该住房的全租权人,房东将登记申请权委托(交付)给承租人”。如前所述,利用e-FORM平台完成登记申请书的填写后,委托书也会一并生成,只需打印即可。
设定全租权一定比保证保险更贵?
社会上普遍认为,设定全租权时如果委托司法书士办理登记申请并缴纳登记许可税,费用会比住房都市保证公社(HUG)的全租保证保险更高。但有必要考虑到,《住房租赁保护法》认可了承租人的续约请求权,实际承租期限已从2年延长至4年。如果将实际承租期限视为4年,并由本人以“自助登记”的方式直接办理全租权设定登记,那么与每2年就要续保一次的保证保险相比,总费用反而可能更低。
此外,还可能出现因超过保证限额等原因而无法投保保证保险的情况,此时,全租权设定就可以成为替代方案。今后如果对一定金额以下的住房全租押金,不按比例征收,而是仅征收少量登记许可税的政策得以实施,那么费用负担将会减轻,对保护承租人将有很大帮助。在搬家当日前往登记处办理全租权登记之前,也不要忘记先到居民中心办理迁入申报并为合同取得确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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