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谷洞别墅王”姜某等3人在首次公审中否认指控
在首尔“禾谷洞别墅王”事件中,与55岁姜某共谋犯案的两名房地产中介事务所(A公认)相关人员在首场公判中否认了全部指控。
7日上午10时许,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刑事单独第11庭法官郑有美就涉嫌诈骗被起诉的临时工人姜某、前A公认经营者赵某(53岁)、前公认中介助理金某(46岁)一案,召开了首次公判期日。姜某等3人均否认犯罪嫌疑。
姜某一方称:“基本事实关系予以承认,但并无故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意图”,“民事责任可以承认,但对本案起诉事实予以否认。”当郑法官追问“也就是说并无欺骗的意思吗”时,姜某一方回答是的。
赵某和金某同样以未与姜某共谋犯案为由,否认嫌疑。赵某一方表示:“否认与姜某存在共谋关系,也不存在欺骗意图。”金某一方也解释称:“并不存在与A公认共同合伙经营的事实,也完全不知道姜某没有归还押金的意愿和能力这一事实本身。”
据检方称,曾是日薪制劳动者的姜某在2015年4月前往由赵某经营的公认事务所表示:“想做房地产租赁业务,但没有资金余力购买房产。”赵某和金某则提出“即便没有资本金也能拥有多套房地产”,并向其建议以无资本差价投资的方式,购买首尔江西区、阳川区一带的新建别墅。
调查结果显示,从2015年9月至2018年12月,姜某购入的别墅等住房多达283套。姜某等人以租赁保证金名义,从16名受害者处骗取共28.63亿韩元,并从建筑业主处每套收取约500万至1500万韩元的回扣。另据查明,姜某自2018年3月起还通过两次单独犯案,从2名受害者处骗取共3.05亿韩元。
下一次公判期日预计将于下月7日上午11时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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