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畜产检疫院开展进口豆类及其制品专项执法行动

有企业将进口大豆、红豆、绿豆等豆类及其加工品冒充国产销售,被有关部门查处。


国立农产品品质管理院7日表示,为防止原产地标识造假流通,上月13日至28日对进口豆类及其加工品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查处了98家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


农产品品质管理院对虚假标注原产地的56家企业立案侦查,对未标注原产地的42家企业共处以1014万韩元的罚款。


以2022年产为基准,国产大豆批发价为每公斤5879韩元,而进口大豆约为1400韩元,价差较大。为此,本次执法利用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aT)提供的购买外国大豆、红豆等企业信息及进口流通履历信息,事先筛选出涉嫌违反原产地标识规定的企业。随后,以大豆销售企业、豆腐和豆芽等制造生产企业、大豆料理专门餐厅等共9287家企业为对象,重点检查将外国货伪装成国产销售等行为。


在违规企业中,一般餐饮店最多,有66家(67.3%)。其后依次为加工企业18家(18.4%)、休闲餐饮店7家(7.1%)、通信销售企业3家(3.1%)、传统集市摊位3家(3.1%)、流动摊贩1家(1.0%)。


在违规品目中,豆腐类最多,有57起(57.0%)。其后依次为大豆17起(17.0%)、豆芽6起(6.0%)、饼干点心类5起(5.0%)、红豆5起(5.0%)、酱坯4起(4.0%)、年糕类3起(3.0%)、其他3起(3.0%)。


对“虚假标注”原产地的企业,在立案后将经过检察机关起诉等程序,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罚金”。对“未标注”的企业,将处以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此外,对原产地“虚假标注”以及“2次以上未标注”的企业,将在农产品品质管理院及韩国消费者院等官网上公示其企业名称和违规事项,为期1年。



Seo Haedong农产品品质管理院院长表示:“今后也将持续开展原产地标识执法等工作,尽最大努力确保农食品原产地标识规范和流通秩序的建立。”他同时呼吁,“消费者在购买农畜产品时,也请务必确认原产地标识,如发现没有标注或对原产地标识有疑问的情况,请进行举报。”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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