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交通部6日表示,在面向货车车主开展的“挂靠制受害集中举报”中期统计结果显示,共接到253件举报,日均21件。统计时间为上月20日至本月3日,举报受理将持续到本月17日。


首尔阳川区西部卡车货运站内停放的货车。照片由记者 Kim Hyunmin 提供 kimhyun81@

首尔阳川区西部卡车货运站内停放的货车。照片由记者 Kim Hyunmin 提供 kimhyun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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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受理案例中,最具代表性的类型是“运输经营者以车牌使用费等名义,额外要求、收取或不返还金钱的情况”(占44%,111件)。其次是“在货车进行报废或更换车辆的过程中,以同意费用名义收取图章费的情况”(占6%,16件),以及“在机动车登记簿上未记载实物出资人事实的情况”(占4%,11件)等。


还有举报称,为单方面解除与享有合同续约权的既有车主的合同,疑似剪毁或抢走车辆号牌的案例。将各类款项要求转入非运输企业法人账户,而是转入代表人配偶或子女账户,或者强行夺走货车车主号牌并逼迫其在具结书上按手印等违法行为也有出现。国土交通部计划在完成法律审查后,向国税厅、警察厅等相关机构请求调查或侦查。


为核实举报内容的事实关系,国土交通部自本月2日起还会同地方自治团体对运输公司开展现场调查。现场调查组由国土交通部、市·道以及市·郡·区各1人组成3人一组。调查组将以收到举报的主要运输公司为对象,调查基本现状及委托·受托合同内容等。听取运输经营者对举报内容的说明,并将举报人提交的证明资料与运输公司的账簿进行比对,以确认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此后将实施停业、罚款等后续行政处分。


此前,国土交通部于上月6日通过执政党与政府协商,发布了“货物运输产业正常化方案”,并推进挂靠制改革。包含制度改善方案的《货物汽车运输事业法》修正案也已提交议案。


上述举措旨在淘汰那类并不给挂靠车主提供运输业务,却只收取号牌租金(号牌转让费及挂靠费)的所谓“挂靠专业公司”。对于不向挂靠车主提供最低限度业务的运输公司,将缩减其车辆数量,并向相关挂靠车主单独发放个人运输经营许可,使其独立经营。


同时,将改善现行制度,即在签订挂靠合同时,以运输公司名义登记车辆的做法,改为以实际所有人——挂靠车主名义登记。对于合同中包含的车牌使用费、报废更换车辆时的图章费、车辆过户对价等部分运输公司向车主提出的不当金钱要求,将一律视为无效,并规定为运输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如有违反,将通过车辆减量等方式予以行政处分。



国土交通部物流政策官Kang Juyeop表示:“通过本次举报受理期的运行,再次确认了制度改善的必要性。今后将追加开展现场调查,准确掌握挂靠制引发的弊端,并努力推动《货物汽车运输事业法》修正案在国会尽快得到审议和通过。”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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