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未使用学校指定的官方授课平台,而被以“授课日数”未达标为由解聘的私立大学教授提起行政诉讼,在一审中胜诉。

首尔瑞草区首尔行政法院。 金贤民记者 kimhyun81@

首尔瑞草区首尔行政法院。 金贤民记者 kimhyun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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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律界5日消息,首尔行政法院行政2部(审判长法官 Shin Myeonghui)在私立大学教员A某针对教员申诉审查委员会提起的、要求撤销教员申诉审查委员会决定的一审诉讼中,近日判决原告胜诉,称“学校作出的解聘处分属于滥用处分裁量权”。


A某任职的学校在2020年因新冠疫情影响,将所有课程改为非面对面方式进行。学校要求教员使用名为“Blackboard”的远程授课平台,如使用其他平台,则必须将授课视频等上传至Blackboard,并就此制定了指引。


负责英语课程的A某在当年第一、第二学期授课过程中,通过Blackboard进行的授课日数和时间低于学则规定的标准。其也未另行上传能够证明其在其他平台上授课的资料。次年8月,A某以“违反学事指引,怠慢职务”为由被解聘。


A某向教员申诉审查委员会申请撤销解聘处分,但未获支持,于是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学校本可以通过比解聘更为轻缓的处分达到惩戒目的”,并支持了A某的请求。


首先,合议庭指出:“在学校官方在线授课平台Blackboard上的记录显示,A某的授课日数和时间均未达标”,“在此情况下,学校难以核实A某是否正常进行了授课”。


但法院同时表示:“A某通过Zoom、Hangouts等其他平台,与选课学生进行交流的方式授课,并将自己在授课中的英语发言另行记录在KakaoTalk即时通讯工具中”,“如果将以这种方式进行的授课时间一并计算,极有可能符合学则规定的标准”。



合议庭补充称:“难以评价为A某侵害了学生的受教育权,或未能履行作为教员应尽的基本职务和责任。”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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