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决定对一百余项经济刑事处罚条款进行修订,以帮助处于经济危机中的企业家和个体工商户。


企划财政部和法务部等部门2日在京畿道城南市元宇宙枢纽中心举行由国务总理 Han Duck-soo 主持的“第三次监管改革战略会议”,会上汇报了包含上述内容的《为提升企业投资与民生经济活力的监管改革》方案。


当天还发布了为支援在民生一线遭遇困难的企业家和个体工商户,将推进改善108项经济刑事处罚规定的《经济刑事处罚规定第二批改善课题》。


法务部、法制处等相关部门决定,对62项可能因过度管制而抑制企业创造力的“主要经济刑事处罚规定”的罪名和刑期进行调整。


现行《公平交易法》中,对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的排他性滥用行为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亿韩元以下罚金的条款,将改为“先整改措施,后刑事处罚”;《旅游振兴法》中,对毁损、拆除符合公认标准等检验合格证明书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的规定,将改为非刑罚性质的“100万韩元以下罚款”。


即便犯罪严重性较低,但对低收入群体和个体工商户影响较大的23项“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规定”也将同样放宽处罚。


对于未申报停业等变更事项而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的《食品卫生法》规定,将下调为“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对未编制与职务相关账簿处以300万韩元以下罚金的《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也将放宽为300万韩元以下罚款。



此外,对近5年内无立案案例、事实上已形同废止的23项刑事处罚规定,也将进行合理化处理。政府计划以法制处为主推进上述修订方案,并于今年5月中旬提交国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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