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同意人事交流…数十分钟辱骂等不当言行”

试用期已满员工被解雇…因程序瑕疵诉讼进行中

在第三届全国同步合作社理事长选举临近之际,灵光畜产业协同组合因理事长的恶语相向以及强迫员工填写人事交流同意书等“耍官威”行为,陷入争议。与此同时,被解雇员工提起的解雇无效确认诉讼也在进行,据悉围绕理事长和灵光畜协的当地社会舆论沸腾。


灵光畜协官网截图照片。

灵光畜协官网截图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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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灵光畜协等方面2日消息,员工B某在2020年通过科长晋升考试后,一段时间内一直未获任命,随后被调往海南分支机构。B某就被调往海南一事提出异议,称“自己居住在灵光,无法通勤”,但未获采纳,遂向劳动厅申请不当人事救济。劳动厅最终支持了B某。


据悉,劳动厅之所以认定该人事任命属于不当人事,理由包括:▲虽然B某同意了人事调动,但并未意识到会被派往无法维持日常生活的偏远地区;▲未经过人事委员会决议就作出人事决定;▲B某属于技术管理岗位,并非人事交流对象。此后,B某被原职返回灵光畜协。


在此事之后,再次征收人事交流同意书的过程中,A理事长将不同意人事交流的员工叫到理事长室,B某也在其中。A理事长催促B某在地区本部人事交流申请表上填写希望调往的地点,对此B某表示,人事交流应当是协商结果,而非强制。在这一过程中,A理事长被确认曾抓起玻璃杯摔掷,并持续数十分钟大声辱骂。事件发生后,B某离职。


与此分开的另一件事是,灵光畜协目前还在进行解雇无效确认诉讼。曾在灵光畜协工作后被解雇的C某,以“自己不仅被不当解雇,而且合作社方面明知工作场所存在‘耍官威’行为却视而不见”为主旨提起了诉讼。


C某于2021年9月6日与灵光畜协签订劳动合同,在同年12月5日结束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后,作为正式员工工作。但同年12月30日,人事委员会召开会议,将解除试用员工劳动合同作为议案进行审议,当天下午,C某被口头通知解雇。C某主张,合作社方面明知上级存在职场霸凌行为却予以默许,而自己却因指出职场霸凌的不当性而遭到解雇。


C某还指出了程序上的瑕疵。其称,虽然3个月试用期已经结束,自己已作为正式员工在职,但却召开了“试用员工人事委员会”;此外,从未就召开该人事委员会一事向其进行书面通知。并且,自己在与解除劳动合同相关的议案上未获得任何申辩机会,也未被告知相关程序。


《劳动基准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时,应当提前30日通知。第27条还明确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解雇事由和解雇时间。C某称:“虽然各条款中确有但书规定,但此次解雇明显违反了《劳动基准法》。”


对此,灵光畜协一名相关负责人解释称:“是否已经超过90天的工作期限是争论焦点,而灵光畜协尚未向C某发放任用书,因此我们认为这是根据任用前工作评价作出的劳动合同解除。”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诉讼正在进行中,难以对具体内容作出详细说明。”亚洲经济湖南采访本部尝试与A理事长通话,但未能取得联系。


另一方面,参加将于8日举行的全国同步合作社理事长选举、目前处于职务停止状态的A理事长,在被指存在“耍官威”和恶语相向嫌疑后,向社员发送了道歉短信。A理事长通过短信表示:“那是为了整顿员工的怠工行为和松散的工作纪律,对当事人我由衷感到抱歉”,“当时正处于对部分干部员工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调查与审判的局面,我一心想要端正松散的工作纪律,但这种想法走得太急了。”


他接着称:“在事发两年之后,临近选举之际,有人有计划、有恶意地歪曲并散布此事,令人遗憾”,“在背后的是一些不愿看到畜协发展得好的、对自己犯下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不知反省的抹黑势力。”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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