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发布第10届律师考试公告:禁止确诊者应试
宪法法院:“不能断言考试运营管理出现严重问题”
宪法法院裁定,法务部限制新冠肺炎(COVID-19)确诊者参加律师考试的公告违宪。
宪法法院23日就A某等人针对禁止新冠确诊者应试的法务部公告提起的宪法诉愿审判作出裁决,以全员一致意见认定该公告违宪。
法务部于2020年9月17日发布第10次律师考试实施计划(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5日至9日)。在该公告中,法务部禁止新冠确诊者应试,并限制居家隔离者及高危人群的应试。
对此,A某等人向宪法法院申请假处分,宪法法院裁定准许,停止法务部部分公告条款的效力。根据宪法法院的假处分决定,确诊者也得以参加律师考试。
宪法法院表示:“既然已经为居家隔离者准备了单独的考场和监考人员等人力资源,那么并不能认为,让申请期限之后新发生的居家隔离者在单独考场参加考试是不可能或极其困难的,也不能断言这会在考试的运行或管理上引发严重问题”,“仅以考试运行及管理的便利为由,剥夺在申请期限之后收到居家隔离通知者的应试机会,难以被正当化。”
宪法法院接着指出:“在考场出入时或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安排其在与普通考场分离的备用考场应试,因此完全可以通过这一措施实现防止传染病扩散的目的”,“对于症状恶化的考生,可由其本人意愿决定中止考试或请求转送医疗机构,即便允许考生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继续应试,也难以认为会给考试的运行或管理带来严重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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