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 金大贤 记者] 法院决定终止对一名已被指定为成年监护人、因而丧失疗养护理员资格的发育障碍者的成年监护,予以救济。
18日据法律界消息,首尔家庭法院家事第54单独合议庭法官 Park Woncheol 于本月16日决定终止对发育障碍者A某(23岁)的成年监护。Park法官表示:“继续维持成年监护反而有害于A某的福祉。”
A某的母亲于2018年被法院指定为子女的成年监护人。
所谓成年监护制度,是指对于因疾病、残疾、高龄等导致精神上受限、判断力减弱的人,由法院选任监护人,使其能够获得财产管理或人身保护的一项制度。
家庭法院在接到本人、亲属或检察官提出的“指定成年监护人”申请后,会经过精神鉴定、家事调查和讯问程序,最终选任监护人。
A某在2021年通过了疗养护理员资格考试,但未能取得资格证。因为按照现行法律,一旦启动成年监护,当事人就会丧失担任公务员、律师、疗养护理员等200余种职业的资格。
A某的母亲认为,成年监护反而严重侵害了A某的基本权利,于是申请终止监护。
法院认为“目前所处环境已足以让其充分尝试自立”,因此受理了该申请。
Park法官解释称:“即便从医学角度看,A某的障碍可能会持续存在,但成年监护也必须依据尊重A某自我决定权的‘必要最小介入’原则来实施。”
他还强调:“仅仅因为是被成年监护人,就被剥夺资格和职业选择自由,并不符合发育障碍者的福祉,而且也只能加剧对发育障碍者的社会性污名与排斥。”他补充说:“A某目前通过反复学习,已能在无父母帮助的情况下完成上下班、医院就诊、烹饪与就餐、购买物品、登山等日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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