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2日,“大田国民银行抢劫杀人”案被告人 Lee Junghak 被绳索捆绑着走出大田屯山警察署。

去年9月2日,“大田国民银行抢劫杀人”案被告人 Lee Junghak 被绳索捆绑着走出大田屯山警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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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经济 记者 Choi Seokjin 司法专业记者] 对于“大田国民银行手枪抢劫杀人案”中在2001年作案后时隔21年才被抓获的被告人,法院判处了重刑。


大田地方法院刑事第12部(审判长法官 Na Sanghun)17日对因涉嫌抢劫杀人被起诉的 Lee Seungman(53岁)、Lee Junghak(52岁)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20年。同时,法院还分别对 Lee Seungman 下达了20年、对 Lee Junghak 下达了10年的位置追踪电子装置(电子脚镣)佩戴命令。


合议庭指出:“Lee Seungman 使用杀伤力很强的手枪,直接瞄准被害人进行精确射击”,“然而他却将所有过错都推给共犯,毫无悔改之意。”


对于共犯 Lee Junghak,合议庭就量刑理由说明称:“考虑到其是按照 Lee Seungman 的指示,在犯罪中起到辅助作用,以及其供述有助于查明长期悬而未决案件的经过等因素。”


合议庭还强调:“已经去世的被害人怀着高度责任感和诚实态度试图阻止抢劫行为时身亡”,“正因为被害人正义而善良的行为导致了这一悲剧,因而对被告人的可非难性很大。”


Lee Seungman 和 Lee Junghak 于2001年12月21日上午10时左右,在大田西区屯山洞国民银行地下停车场,用小轿车拦截运钞车,随后用在作案前两个月从警察处抢来的0.38口径手枪向当时45岁的银行出纳科长 Kim 某开枪将其杀害,并抢走装有3亿韩元现金的包后逃离现场,因涉嫌抢劫杀人被逮捕起诉。


警方将作案车辆内发现的口罩和手帕上的脱氧核糖核酸(DNA)信息,与忠北地区非法游戏厅中提取的脱氧核糖核酸进行比对,于去年8月25日将两人抓获。距案发已过去7553天。



此前,在上月举行的结案公判中,检方曾分别求处对 Lee Seungman 判处死刑、对 Lee Junghak 判处无期徒刑。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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