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经济特区法17日提交外委会全体会议审议
若指定100万坪特区 预计带来6万亿韩元生产诱发效应

[亚洲经济 记者 Ra Youngcheol] 京畿道当日表示:“《关于指定和运营和平经济特别区域的法律(以下简称和平经济特区法)》在本月15日通过了国会外交统一委员会法案审查小委员会后,将于17日提交外交统一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


京畿道坡州市统一大桥  文虎男记者供图

京畿道坡州市统一大桥 文虎男记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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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经济特区法案作为在与朝鲜相邻地区指定并运营“和平经济特区”的法律依据,最初于2006年提出。


和平经济特区由统一部和国土交通部部长根据市、道知事的请求共同指定,可打造享受税收与各类负担金减免、资金支持等优惠的产业园区或旅游特区。


和平经济特区拟定对象地区包括京畿道的金浦、高阳、坡州、涟川、东豆川、抱川、杨州,仁川的江华、瓮津,以及江原道的铁原、华川、杨口、麟蹄、高城、春川等地。


据京畿道介绍,这些地区一旦被指定为和平经济特区,开发项目实施主体可享受 ▲土地征收及使用 ▲道路和上下水道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 ▲国有财产的使用与收益 ▲法人税等税收及各类负担金减免等优惠。


入驻企业则可享受国家税与地方税减免、开发用地租金减免及运营资金支持,在开展南北贸易及经贸合作项目时,还可优先获得南北合作基金的支持等优惠。


根据京畿研究院2015年发布的《京畿道引进统一经济特区(和平经济特区)的效果分析》资料测算,如在京畿北部建设约100万坪规模的经济特区,其生产诱发效果(全国波及效果)为6万亿韩元(9万亿韩元),就业创造效果(全国波及效果)为5.4万人(7.3万人)。



京畿道和平协力局局长 Jo Changbeom 表示:“如果和平经济特区法获得通过并成功引进特区,将与京畿北部特别自治道一道,成为把京畿北部打造为新增长枢纽的牵引力”,并称“这将成为对70多年来为国家安全作出牺牲的京畿北部地区的一次新机遇”。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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