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 记者 Lee Jeongyun] 韩国公认会计师协会16日表示,金融委员会已批准其新设小规模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准则的《会计审计准则》修订案。
此次修订案是根据金融委员会的“中小企业会计负担合理化方案”,为减轻小规模企业外部审计负担而单独制定的审计准则。
适用小规模企业审计准则的对象,是在外部审计对象企业中,资产低于200亿韩元或销售额低于100亿韩元的非上市公司。但拟上市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金融公司、需提交业务报告的法人、以及由审计人职权指定的法人等,由于利害关系人众多且审计风险较高,被排除在适用对象之外。
小规模企业审计准则的核心特点是:▲独立的单独准则 ▲以实质性程序为中心的审计方法 ▲聚焦核心程序。此外,风险评估程序得到简化,强制性沟通项目也根据小规模企业的特性予以缩减。同时,还为将金融监督院的标准重要性金额作为重要性标准,或适当提高重要性金额标准提供了依据。
该准则自今年1月1日之后开始的报告期间的财务报表审计起施行。既有审计准则要求的程序庞杂,导致小规模企业的外部审计负担较重。通过本次修订,可将针对小规模企业的不必要审计程序降至最低,引导审计人专注于核心审计程序,在维持审计质量的同时,有望降低外部审计负担。
韩国公认会计师协会相关人士表示:“将举办介绍小规模企业审计准则的说明会,并在此后持续开展培训,以提高审计人的理解程度”,“还将发布可用于小规模企业审计的工作底稿格式示例,力争使小规模企业审计准则在实务中顺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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