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 黄瑞律 记者] 代新证券因对销售Lime资产运用(Lime)基金的员工在管理、监督义务方面存在疏漏,一审被判处罚金。
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刑事7单独合议庭法官 Park Yeji 于14日以违反《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相关法律》罪名,判处被起诉的代新证券罚金2亿韩元。合议庭指出,“(代新证券)作为大型证券公司,没有建立应当具备的内部控制标准,未能对 Jang某等人进行管理”,“此外,销售收益相当可观,大量受害者遭受重大损失,并对资本市场造成了不良影响”。
不过,合议庭在说明量刑理由时表示,“考虑到事发后代新证券制定内部控制标准等,努力强化管理和监督,并与投资者达成和解、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此前,检方以代新证券前盘浦财富管理中心主任 Jang某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隐瞒亏损可能性,虚假说明收益率,向470名受害者销售约2000亿韩元规模的Lime基金的嫌疑,将其提起公诉。Jang某于2020年12月在大法院被最终判处有期徒刑2年及罚金2亿韩元。
此后,检方依据两罚规定,将代新证券以对应对 Jang某的管理、监督义务疏忽负有责任为由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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