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必故意”致财物损坏罪界定不清
“应当处罚”VS“过于严苛” 网友激辩

有车主反映,自己停放的车辆引擎盖上被未成年人放上冰淇淋后离开,导致车辆受损,维修费高达80万韩元。不过,有专家对此表示,从法律上看,可能很难对他们进行处罚。


本月10日,YouTube频道“Han Mooncheol TV”上传了一段题为“把冰棍放在停着的车上就走了的孩子们”的视频。公开的视频中,两名疑似未成年的男性将管状冰淇淋放在停着的A某车辆引擎盖上后离开。据悉,该视频拍摄于去年6月29日凌晨2时左右,地点是仁川市桂阳区一处公寓小区停车场。


两人随后还被拍到试图拉开停车场内其他车辆车门等行为。举报人A某看到这一幕后,怀疑称“看起来像是专挑空车下手的小偷”。


YouTube频道“Han Moonchul TV”视频中的画面 / 照片=YouTube频道“Han Moonchul TV”截图

YouTube频道“Han Moonchul TV”视频中的画面 / 照片=YouTube频道“Han Moonchul TV”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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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表示:“他们把冰淇淋放在引擎盖上,(融化的冰淇淋)一路流进了散热器部位”,“包括抛光费用、租车费用在内,我一共花了80万韩元维修费”。


他接着称:“我向警方报警,以毁坏财物进行立案”,“我自己一家家跑冰淇淋店,寻找出售特定冰淇淋的店铺并提供相关信息,还调取并提交了公寓的监控录像,但警方只是草草调查了一下就结案了”。


他质疑说:“说实话,以这程度的资料都抓不到人,我无法理解。感觉是因为案件轻微才被匆忙结案。能不能申请重新调查?”主持人、律师Han Mooncheol对此回答称:“在现实中,即便申请重新调查,警方大概率也不会受理。”


Han律师表示:“要看把冰淇淋放在车上,是出于恶作剧还是主观故意。还要判断能否认定为间接故意导致的毁坏财物”,“即便抓到了人,要完全确信构成犯罪,证据上仍有些不足”。


他补充说:“虽然监控里拍到的脸很清晰,但要发布通缉恐怕很难。像杀人、肇事逃逸等严重犯罪,可以公开嫌疑人面部,但像这次这样以毁坏财物为由发布通缉则很难实现。”


Han律师最后表示:“当然,这并不是说可以随便搞这种恶作剧。到头来,可能要付出10倍、20倍的代价。”


实际上,根据《刑法》第366条,毁坏他人财物等行为,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700万韩元以下罚金。



另一方面,网友们就此事表示:“就算是不知道,如果造成了损失也应该赔偿”,“从故意调整冰淇淋流淌方向来看,主观故意成分很多”,“必须处罚,让他们今后不再做坏事”。也有部分观点认为:“把冰棍放在车上当然是错误行为,但80万韩元的维修报价也未免过高”。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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