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 记者 Kim Hyeongmin] ICM Stella Korea代表 Jang Giyoung,被认为是促成韩国足球“招牌球星”孙兴慜诞生的功臣之一。在德国生活了30多年的他,自从孙兴慜2008年定居德国,到其在英格兰职业足球托特纳姆热刺俱乐部效力为止,一直在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帮助孙兴慜及其家人。直到2019年11月双方断绝关系,他们一共同行了长达11年。这段关系十分特殊。在孙兴慜所著随笔《踢球时我想到的事》中,多次出现了Jang代表的身影。书中记载,孙兴慜在汉堡踢球时期,曾与队友发生“拳脚冲突”,对此,Jang代表一方面说“不能有第二次”,另一方面又鼓励他说“干得好”。在充斥歧视与轻视的欧洲赛场上,他为毫不畏缩、迎面而上的孙兴慜“撑腰打气”。


原本似乎会永远持续下去的11年同行,如今开始出现裂痕,正朝着破局的方向发展。Jang代表所在的ICM Stella Korea,已对Son & Football Limited提起诉讼,要求对合同解除进行结算并支付约27亿韩元的损害赔偿金,法律纠纷正在进行中。Son & Football Limited是孙兴慜的父亲孙雄正为负责孙兴慜的经纪管理等事务而运营的公司。一审法院事实上支持了Son & Football Limited的主张,没有认可损害赔偿,只判决向ICM Stella Korea支付部分结算金2.47亿韩元。ICM Stella Korea提起上诉后,案件进入二审。

孙兴慜 [图片来源=韩联社供图]

孙兴慜 [图片来源=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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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判决书重构案件经过

根据本案判决书,案件大致经过如下。ICM Stella Korea在案发当时使用“Sports United(United)”这一商号。United于2018年7月与孙兴慜、Son & Football签订了独家代理合同。通过该合同,United获得了为孙兴慜在国内外签订广告合约的权利,以及将孙兴慜的肖像权用于商业目的或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与孙兴慜签有专属经纪合同的Son & Football,将相关权限委托给United,属于这种结构。


约一年后的2019年6月5日,Jang代表决定将公司出售给兼营电视剧制作与经纪业务的And You Entertainment。为此,他签订了转让其所持股份的“股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股份在签订时先转让49%,并收取该部分价款,其余51%则约定于同年12月再行转让。United于2019年6月就此事实进行了公告,并更换了代表理事。


得知此事后,孙兴慜于2019年11月21日向Jang代表发送电子邮件,事实上通知了解除合同。他还对And You方面在未与自己进行任何商议的情况下,在业务说明会上将自己的形象用于资料并宣布开展相关业务一事提出异议。Jang代表和United在一天后向And You发送公文,以业务说明会一事作为对方的归责事由,通知解除股份买卖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此后,他们又以独家代理合同因孙兴慜单方面解除而告破,导致遭受损失为由提起诉讼。


Sports United 【照片由 Sports United 主页截图提供】

Sports United 【照片由 Sports United 主页截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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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存在伪造合同签名的可能性”……“信赖已被破坏”

在审理中,首先成为争点的是,标注为2018年7月签订的“独家代理合同”上,孙兴慜及其父亲孙雄正的签名是否被伪造。


这一点是判断孙兴慜一方与United之间信赖关系的标尺,同时也是判断双方从一开始是否成立民事合同的关键因素。如果该合同书及合同本身不存在问题,那么也有观点认为,股份买卖合同同样难以被指摘存在瑕疵。因为从United的立场看,为了确保与其签订独家合同的这位“客户”孙兴慜相关业务能够持续推进,就有责任防止公司倒闭,而股份买卖合同也可以被视为出于这一原因而进行。


孙兴慜、孙雄正主张,他们从未在该合同书上签字,而United则反驳称,双方是在首尔市内某酒店聚集时当场在合同书上签字。合议庭还委托双方各自推荐的两名专家进行笔迹鉴定,其中一人指出笔迹存在被伪造的可能性。再考虑到有证据显示,由于孙兴慜日程繁忙,曾有人代为签字,合议庭认为“看来确实存在能够模仿孙兴慜签名的第三人”。在此基础上,法院还判示称,该合同书很可能是United在2019年5至6月间为了拿下广告合约而临时拼凑出的文件。


虽然对合同书签名存在伪造嫌疑,但法院仍将合同本身认定为包含“原告为孙兴慜及其家人在国内外提供生活便利服务,相应地孙兴慜方面支付广告费10%作为报酬”的委任合同或类似委任合同内容的“混合合同”。法院认可United事实上以经纪人身份为孙兴慜一方提供了支持,并综合考虑了报酬支付事实及相关发票。


不过,法院认为孙兴慜发出的合同解除通知是合法的,反而认定合同破裂的归责事由在United一方,因此不认可其损害赔偿请求。法院指出,United似乎是在股份出售等与公司出售相关的重要事项上,事后才告知孙雄正,而从孙兴慜的立场看,完全有理由怀疑United的出售行为可能导致自己作为足球运动员无法专心投入比赛。


基于上述判断,合议庭在孙兴慜的广告合约中,剔除由Son & Football Limited主导的部分,仅对被认定为由United推动的合约进行筛选,最终确定结算金为2.47亿韩元。

孙兴慜、孙雄正先生 [图片来源=韩联社供图]

孙兴慜、孙雄正先生 [图片来源=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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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存大量争议空间…二审将上演激烈“攻防”

在二审中,双方预告将展开更为激烈的攻防。尽管一审判决已经作出,但仍有许多具备争议空间的焦点问题。


首先,关于孙雄正为何会同意United与And You之间的股份买卖合同,疑问依旧存在。United主张,孙雄正原本打算用孙兴慜拍摄广告所得收益,弥补足球学院设立与运营资金的不足,而在得知United更换代表后,认为海外广告拍摄机会有望增多,因而对股份买卖合同持积极态度。对此,合议庭认为,United方面未向孙雄正充分说明具体内容,应当承担责任,而对于孙雄正的内心真实想法则未再深究。


关于公司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在何种程度、以何种方式告知相关当事人,二审也存在作出不同判断的可能性。United主张,股份买卖合同属于“股东变动事项”,无需事先获得孙兴慜一方的同意,且合同内容已对外公告。但一审将该问题与是否解除合同分开处理,认为合同解除并非直接因股份买卖本身,而是因其引发的信赖破坏所致。


此外,在孙兴慜于2019年11月21日单方面通知解除合同时,United仅将49%的股份转让给And You,经营权仍掌握在Jang代表手中,股份买卖合同仍有随时被撤销的余地,这一点也有必要在二审中重新争论。关于独家代理合同书上孙兴慜、孙雄正的签名,二审中也有可能再次进行笔迹鉴定。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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