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 记者 Seo Mideum] 大韩佛教曹溪宗就大田高等法院认定从韩国流出、又被盗贼带回韩国的高丽铜镀金观音菩萨坐像(佛像)所有权归属日本寺院一事,表示“深表遗憾”。
曹溪宗在3日发表的立场文件中表示:“1330年制作的铜镀金观音菩萨坐像的所有者是瑞山浮石寺,朝鲜王朝初期被倭寇掠夺后流入日本,这一事实已经得到充分查证,并在一审判决中得到认可”,对判决表示遗憾。
曹溪宗接着指出:“承认通过时效取得所有权,相当于给掠夺来的文化财产开脱”,并主张“这是无视拥有2000年历史的韩国佛教以及曹溪宗正统性之举”。
此前,高等法院合议庭认为:“自1953年起至佛像于2012年被盗之前,已连续60年处于平稳、公然占有状态”,并判示“取得时效(20年)已经完成,应当承认所有权”。也就是说,佛像传入日本已逾20年,推定为原所有人的浮石寺无权再主张所有权。
曹溪宗表明将提起上诉的意向,并表示:“希望在最终审中通过符合常识的裁决,重新赢得佛教界和国民的信赖。”
所有权纠纷始于2012年10月。韩国盗窃团伙从日本长崎县对马岛的观音寺盗走保管中的铜镀金观音菩萨坐像,运回釜山港。韩国警方和文化财厅展开调查,于2013年初抓获盗窃团伙,佛像的存在由此为外界所知。佛教界认为,这尊佛像是约1330年前后从忠清南道瑞山浮石寺被倭寇掠夺走的文化财产,遂着手推动回归。为取回由国立文化财研究院保管的佛像,浮石寺于2016年以国家(大韩民国)为被告提起佛像返还诉讼。
一审合议庭支持了浮石寺的主张,认为“可以相当程度认定,该佛像是通过盗窃或掠夺等方式被运往日本并供奉于当地”,并作出应将佛像返还给推定原所有人浮石寺的判决。
但大田高等法院以佛像于1953年被盗后已经过去60年、取得时效(20年)已完成为由,于1日推翻一审判决,否定了浮石寺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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