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艺术人员报酬的企业将无法获得政府资助
配合权利保障委员会成立 构建应对体系
今后,如有企业不给予艺术家报酬,将无法获得文学艺术振兴基金等财政支持。文化体育观光部29日表示,近期随着艺术人权利保障及性骚扰·性暴力受害救济委员会的成立,将构建更加积极应对艺术人受害问题的体系。该部将以2023年9月施行的《艺术人地位及权利保障法》相关规定为依据,对侵害艺术人权益的企业等采取更具实效性的措施。艺术人权利保障委员会是对艺术人地位与权利保障政策、艺术人权利侵害行为举报案件等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的机构。
文化体育观光部在确认存在拒绝、拖延或限制艺术活动收益分配的行为时,将下达“支付拖欠报酬”的整改命令,并对命令事实予以公示。此后如仍不履行,将中断文学艺术振兴基金等财政支持。演艺人员报酬问题将通过韩国艺术人福利财团的诉讼支援制度来解决。考虑到根据民法适用短期消灭时效(1年)的特点,政府将协助艺术人稳定确保存续中的报酬债权。如在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将中断时效,并通过判决把消灭时效延长至10年。
文化体育观光部还将利用艺术人权利保障委员会的纠纷调解制度,为圆满解决各类纠纷奠定基础。将改进咨询功能,使受害者能够通过与“艺术人申诉热线”相连的顾问律师获得专业咨询与指引。文化体育观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面向艺术人和企划从业者扩大权利保护教育,通过发放咨询案例集和救济程序指引资料,并实施手语与文字翻译培训,提高一线对相关制度的理解度。”
自2014年设立艺术人申诉热线以来,截至目前共接到1515件举报案件,其中包括报酬未支付在内的收益分配拒绝、拖延、限制案例多达1156件,占比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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