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室内口罩解禁细则
课堂教学可不戴口罩

[亚洲经济 记者 Yoo Byeongdon] 自本月30日起室内口罩佩戴义务将被解除,但乘坐校车等通学车辆的学生仍须佩戴口罩。


29日,教育部根据室内口罩佩戴义务解除的决定,发布了适用于各级学校和培训机构的具体细则。


此前,中央防疫对策本部(中防本)决定自30日起解除室内口罩佩戴义务。自新冠肺炎暴发以来时隔约3年,学生将可以在学校教室或培训班内不戴口罩上课。


在室内体育馆上体育课时,如属飞沫不会大量喷溅的情形,也可以不佩戴口罩。

即使解除室内口罩令 通学巴士上仍必须佩戴 View original image

但在学校或培训机构乘坐通学巴士时,仍必须佩戴口罩。这是反映了即便解除室内口罩义务,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仍继续保持佩戴义务的措施。


据此,在学校通学、往返培训机构、修学旅行和现场体验活动等与学校活动相关的团体巴士上,学生必须佩戴口罩。驾驶通学巴士和团体巴士的工作人员也必须佩戴口罩。如不遵守,将根据《传染病预防及管理相关法律》被处以罚款。


按照中防本的标准,△如出现咽喉痛、咳嗽、流鼻涕、发热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或属于新冠肺炎高危人群 △与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者或高危人群接触的情况 △近期曾与新冠确诊患者有接触的情况(自接触之日起2周内),均被积极建议佩戴室内口罩。


同时,教育部还细化标准称,在通风困难的空间内,如难以与他人保持1米的物理距离,也将被积极建议佩戴室内口罩。该标准不仅适用于课堂教学,也适用于现场体验学习和修学旅行期间。


教育部还提示,△在教室、礼堂等场所进行合唱课程时 △在室内体育馆看台上,难以与他人保持1米物理距离且通过集体助威等产生大量飞沫的情况 △在室内举行的入学典礼、毕业典礼等活动中合唱校歌、爱国歌等时 △以及在其他室内多人密集、飞沫产生行为频繁且由校长等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也将被积极建议佩戴室内口罩。


即便在室内体育馆内,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也可以不佩戴口罩。


在被积极建议佩戴室内口罩的情形下,并无法律强制力,因此不会另行处以罚款。



另一方面,教育部还计划在新学期开学前,追加发布包含自我诊断应用程序、学校消毒与通风等防疫指引内容的《学校防疫指引》。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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