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清州女初中生校园暴力案
加害人被拘捕却仅被判保护观察
据悉,在与奈飞原创剧集《黑暗荣耀》中出现的“卷发棒温度检查”类似的17年前校园暴力案件中,加害者仅被处以保护观察处分。由于适用少年法,加害者只受到保护处分,甚至未留下任何前科记录。
JTBC于25日报道称,经确认,2006年在忠北清州发生的女初中生“卷发棒校园暴力”事件中,加害者仅在家庭法院受到保护处分,连前科都没有留下。
在《黑暗荣耀》中,校园暴力主谋朴涎镇(Lim Jiyeon饰)以检查美发工具卷发棒温度为名,将同班同学文同珢(Song Hye-kyo饰)的身体多处烫伤的场面被呈现出来。
与此类似的事件在2006年清州一所女子中学真实发生。当时三名初三学生在20天内对一名同班同学实施殴打。加害者要求受害者拿钱来,不答应的日子就对其进行集体殴打。她们还在教室里用卷发棒烫伤受害者手臂。此外,她们还用卷发棒、别针和书本在受害者的手臂、腿部、大腿和胸部等部位造成伤口。
当时的加害者之一、初三学生A某,曾因涉嫌暴行等被拘留,但法院最终仅作出由父母及法务部保护监察官定期进行保护观察的处分。在法院可对少年犯作出的七种保护处分中,虽然包括送进少年院短期或长期收容等更为严厉的措施,但并未适用于这些加害者。根据少年法作出的保护处分不属于刑事处罚,因此本案加害者没有留下前科。
受害者被送往医院时,尾骨突出、烧伤严重,住院治疗了5至6周。
当时受害者通过媒体表示:“因为隔几天就会进行一次‘卷发棒温度检查’,伤口根本没有愈合的时间”,“甚至还有一种像仪式一样的刑罚,要把刚要结痂的地方用指甲抠掉。”她还称:“我被所谓的朋友殴打了将近一个月,她们威胁我拿钱来”,“她们所做的就是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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