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 记者 Jo Seongpil] 针对近期公共机构在出入系统中拟引入人脸识别技术的动向,国家人权委员会指出,其中存在侵犯隐私等方面的忧虑。
人权委于25日向国会议长和国务总理表示意见,要求在利用人脸识别技术时推动立法,以确保不侵害基本权利。特别是,建议国务总理在制定出防止“实时远程人脸识别技术”侵犯人权风险的法律之前,采取全面中止措施(暂缓令),禁止在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引进和使用该技术。
人权委表示:“如果国家在缺乏充分管控的情况下广泛收集、持有并利用国民的人脸信息,就可能追踪、监视特定个人,从而侵犯私人生活的秘密和自由。”接着指出:“由此引发警惕心理增强,民众甚至会对在公共场所行使合法的集会、结社自由感到犹豫,从而产生‘寒蝉效应’。”
人权委同时表示,当国家引进和利用人脸识别技术时,应当体现尊重人权的原则,限制不加节制的引进和使用,仅在公共利益需要获得认可的情况下例外性、补充性地允许使用,并据此设定标准。还强调,在开发或利用人脸识别技术之前,必须经过具备人权专业性和独立性的机构开展的人权影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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