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 Park Daehyun 记者] 一家房地产咨询公司的代表以“转让新建商住综合体的权利”为名,利用捏造的文件欺骗一家房地产专业开发公司的会长,骗取数十亿韩元,在一审中被判处实刑。
25日据法院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31庭(审判长 Lee Jungmin 首席法官)以涉嫌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诈骗罪及伪造·行使私文书等罪名,判处房地产咨询公司D公司代表 Park 某(65岁·男)有期徒刑6年。作为公司内部董事的其弟弟 Park 某(59岁·男)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某证券公司职员 Kwon 某(53岁·男)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Park 兄弟于2021年被控在明知自己并不具备在仁川桂阳区孝城洞一带新建商住综合体建筑权利的情况下,却假装拥有该权利,欺骗房地产专业开发公司 H集团会长,以转让项目权为名骗取20亿韩元等,因而被移送审判。
在犯罪过程中,Kwon 受熟人、即 Park 弟弟的请求,使用其所在证券公司代表的名义和印章,伪造了与事实证明相关的私文书。就这样制作出的题为“孝城洞复合设施金融公司参与意向书”的文件中,记载了“筹措金额过桥贷款约1000亿韩元及项目融资约3000亿韩元”等内容。
Park 兄弟将该文件出示给 H集团会长,称“将把关于该土地新建商住综合体建筑的权利、许可审批权及买受人地位等在内的全部项目权利转让给您”,并以此要求支付订金。
在审理过程中,Park 辩称:“从未直接参与弟弟与 Kwon 共谋实施的伪造私文书犯罪”,否认了部分指控。Kwon 则主张:“并未共谋行使伪造私文书及实施诈骗,只是对 Park 兄弟的犯罪起到了帮助作用。”
合议庭指出:“可以认定其对文件伪造存在共谋以及功能性行为支配”,不予采纳 Park 的主张。并表示:“其弟弟在本法庭上证言称,‘部分文件记载的有效期届满后,哥哥提出请求,于是让 Kwon 重新制作文件’。”此外,合议庭还将 Park 兄弟曾因同类犯罪多次受到处罚的事实反映在量刑中。
关于 Kwon,合议庭表示:“可以认定其与兄弟二人分别就各项犯罪进行了共谋。为在日后从证券公司退休后进入由 Park 弟弟经营的企业任职,而积极协助该项目,并且非常清楚 Park 一方并未取得任何关于该土地的权利。”
合议庭指出:“Kwon 忘记了自己是信用极其重要的金融公司职员这一身份,以代表名义伪造与事实证明相关的文件,并从受害款项中收取3亿韩元,其中1.8亿韩元以上被其个人使用”,但同时补充称,“综合考虑其参与诈骗犯罪的程度相对较轻等情节,对其予以酌情从轻。”
Park 兄弟与 Kwon 均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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