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公共交通等除外

在新冠肺炎大流行(全球大流行)满3年之际,随着摘下室内口罩,人们正一步步走向日常生活的恢复。从本月30日起,除医疗机构和社会福利设施等感染高风险场所及公共交通等部分设施外,室内口罩佩戴义务将调整为建议。


20日,在新冠肺炎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会议上,国务总理 Han Duck-soo 正在作全部发言。会议决定从30日起,将室内口罩佩戴义务放宽为“建议”。照片=记者 Heo Young-han 提供

20日,在新冠肺炎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会议上,国务总理 Han Duck-soo 正在作全部发言。会议决定从30日起,将室内口罩佩戴义务放宽为“建议”。照片=记者 Heo Young-han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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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总理Han Ducksoo在20日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会议开场发言中表示:“将讨论并敲定自本月30日起,除部分设施外,把室内口罩佩戴义务放宽为建议的方案。”Han总理补充称,政府此前提出的“室内口罩佩戴义务调整指标”中,▲患者发生趋于稳定 ▲重症及死亡病例减少 ▲医疗应对能力稳定 ▲高危人群获得免疫等4项指标中,前3项已经满足,对中国国内扩散等外部风险因素也判断为完全可以管理的水平。


考虑春节连休…医疗机构等场所仍须佩戴

将室内口罩改为建议的实施时间确定为30日,是考虑到这一天是春节假期后的第一个星期一。Han总理表示:“综合考虑到节日期间人员流动增加、面对面接触增多等因素作出了这一决定”,“有关机构要彻底检查义务维持场所的指引和准备情况,避免一线出现混乱。”


不过,解除室内口罩佩戴义务将分阶段推进。Han总理说明称:“为保护感染高危人群,医疗机构、药店、感染高风险设施和公共交通中的佩戴义务将在一段时间内继续维持”,“今后将根据感染趋势,积极审议是否转为建议。”


目前尚难断言在何时才会在包括医疗机构在内的所有场所全面解除室内口罩佩戴义务。政府考虑的是:当新冠肺炎危机等级从目前的“严重”下调为“警戒”或“注意”,或者法定传染病等级调整(从现行2级降为4级)时,转向仅在必要情况下建议佩戴口罩的常态化防疫守则。


首尔一家大型书店张贴着佩戴口罩义务的告示。照片=记者 Kim Hyunmin kimhyun81@

首尔一家大型书店张贴着佩戴口罩义务的告示。照片=记者 Kim Hyunmin kimhyun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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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忧确诊人数短暂增加……“遵守防疫守则并接种疫苗”

即便室内口罩佩戴义务得到调整,仍存在变量。首先,政府计划在防疫负担随时可能加重的情况下,讨论重新佩戴的问题。防疫当局表示:“如因新的变异毒株流行或海外形势变化等导致患者激增,或医疗应对体系负担加重时,可以考虑重新实施佩戴义务。”这意味着将综合考虑新冠肺炎周度风险度综合评估结果等因素。


一旦自30日起解除室内口罩佩戴义务,确诊病例短时间内增加的可能性也存在。Han总理表示:“属于老年人等高危人群的各位,在判断存在危险的场所,随时都建议佩戴口罩。”改良疫苗接种的重要性也随之提升。由于与既有疫苗相比,其重症预防效果平均高出76%,死亡预防效果平均高出80%,防疫当局正呼吁通过疫苗接种来保护高危人群。



另一方面,截至当天0时,新冠肺炎新增确诊病例为2.7408万例,累计确诊达2995.5366万例。按这一趋势推算,春节连休期间累计确诊人数将突破3000万。历经3年大流行,约60%的国民感染后,韩国才总算向恢复日常生活又迈进一步。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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