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 记者 Kim Bokyung] 中小企业代言人通过改善地方自治团体的监管,降低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成本负担,并支持创业。
中小企业代言人 Park Jubong 18日表示,将整顿面向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地方自治团体自治法规,共改善387项监管。其中包括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相比其他政策资金规定更高利率的条款,以及将特定业种排除在扶持对象之外的规定等。
首先,将改善与地方自治团体利用食品振兴基金、中小企业育成基金作为资金来源而运营的贷款项目相关的355项自治法规。
以食品振兴基金贷款项目为例,将与地方自治团体协商推进包括贷款利率标准化、扩大贷款对象等在内的10项改进课题,计划改善240项规定。其他政策资金利率为2.0%至3.2%,但部分地方自治团体在没有特别理由的情况下,将食品振兴基金利率最高规定为7%。针对这类不合理规定,17个地方自治团体决定在今年内着手修改食品振兴基金条例及实施细则。
此外,将一般餐饮店如啤酒屋等(非娱乐场所)排除在贷款对象之外的地方自治团体,也决定对相关规定进行改善。
在中小企业育成基金贷款项目方面,部分地方自治团体不仅将贷款对象限定为所在地区的营业场所,还将业主的居住地也限定在辖区内,适用过于苛刻的贷款条件,这一部分也将予以改善。
对于2亿至5亿韩元以上的贷款,将把贷款期限从原先不足5年延长至至少5年以上,以减轻还款压力;贷款申请期限也将从1个月延长至2个月以上,以提高贷款手续的便利性。
与创业孵化中心、创业支援中心等由地方自治团体运营的27个地方自治团体创业支援机构相关的32项法规也将得到改善。《中小企业创业支援法》将创业支援机构的入驻对象规定为创业后7年以内的企业,但部分地方自治团体以空间有限为由,将入驻对象限制为创业后3年以内,从而缩小了扶持范围。今后,入驻对象将从创业后3年以内扩大到7年以内,入驻期限也将从2年延长至3年。
代言人方面自去年10月起,历时约3个月,与全国208个地方自治团体就修改自治法规进行了协商。相关改进课题预计将根据各地方自治团体的日程依次完成整顿。
代言人 Park Jubong 表示:“在利率上升和经济危机等背景下,此次有望借机改善部分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利规定的地方自治团体自治法规”,“今后也将继续推进让国民切实感受到的监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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