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 黄瑞律 记者] 挪用公司资金2215亿韩元的Osstem Implant前财务组长的妻子朴某不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的判决,提出上诉。


涉嫌侵吞Osstem Implant公司资金共2千215亿韩元的李某14日从首尔江西警察署被移送检察机关。/记者 姜珍亨 提供

涉嫌侵吞Osstem Implant公司资金共2千215亿韩元的李某14日从首尔江西警察署被移送检察机关。/记者 姜珍亨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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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据法律界消息,被以违反《犯罪收益隐匿规制法》嫌疑起诉的朴某,于前一日向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刑事合议第14庭(金东贤首席法官)提交了上诉状。一审合议庭在本月11日判处朴某有期徒刑3年。


合议庭在宣判当日就朴某指出:“被告主张并不知晓财产来源于挪用,但其具有将该财产据为己有的认识、意图和计划,此属不当。”考虑到朴某子女年幼且需赡养老婆婆,未当庭收监。


前财务组长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5年、罚金3000万韩元、追缴1151亿韩元;李某的小姨子和妹妹则各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执行。



此前,李某在担任Osstem Implant财务组长期间,被控自2020年11月至次年10月,将存有公司资金的账户中的2215亿韩元分15次转入以本人名义开设的证券账户,并用于股票投资等用途,于去年1月被拘捕起诉。朴某积极参与了李某为隐匿挪用款项所进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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