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民主党:“按国会法表决通过的法案,被委员长单方面送审”
国民力量党:“在野党无理主张,刻意制造混乱”
[亚洲经济 记者 Oh Joo-yeon] 朝野两党16日在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就是否将《粮食管理法修正案》移交至法案审查第二小委员会的问题发生冲突,会议最终以流会告终。对于共同民主党已直接付诸全体会议表决的《粮食管理法》,当天在法司委再次进行讨论一事,上午曾爆发一轮唇枪舌剑,随后法司委员会长 Kim Do-eup 表示将行使职权在法司委进行职权上程并移交第二小委员会,共同民主党议员强烈反对并集体退场。
当天,Kim 委员长在国会召开的法司委全体会议上对《粮食管理法》进行职权上程后,将其移交法案审查第二小委员会。在下午续开的会议上,共同民主党称“Kim 委员长单方面将《粮食管理法》移交法案小委员会”,要求其道歉。
国会法司委在野党干事、共同民主党议员 Ki Dongmin 指出:“一旦移交第二小委员会,从以往惯例看,就会完全陷入‘泥潭’,难以进行像样的审议。”他表示:“至少要搁置在全体会议,才能为随时讨论提供依据”,“不仅是《粮食管理法》,还要事先防止包括《广播法》《护士法》在内的多项议案被移交第二小委员会。”
他接着表示:“如果存在意见对立,理应询问委员们将如何处理,并据此作出判断”,“在提出问题的情况下,却单方面决定要移交并宣布休会,这等于把提出问题的人当成笑话。”
同党议员 Kim Eui-gyeom 也批评称:“朝野之间在这一问题的处理上存在明显分歧,但委员长却单方面做出决定,而且在我们提出抗议的情况下装作没听见就离场,今后本委员会还能如何信任并追随委员长?”
相反,国民力量党则反驳称,委员长将法案移交小委员会并不需要经过表决程序。
执政党干事、议员 Jeong Jeom-sig 说明称:“对于将议案移交小委员会时需要委员会表决的规定,另无设定。”他接着表示:“迄今为止,法司委的惯例是,只要有一位委员提出移交小委员会的意见,就全部移交小委员会。围绕《粮食管理法》,因为我们党委员也提出了移交小委员会的意见,所以是根据该意见进行移交。因此,与迄今为止法司委的运作惯例完全没有差别。”
此后,共同民主党籍委员们离开法司委员长所在会场,在国会新闻发布厅召开记者会,主张“将《粮食管理法修正案》移交法司委第二小委员会”是“自始无效”。
Ki 议员批评称:“今天 Kim Do-eup 委员长在对《粮食管理法部分修正法律案》进行职权上程后,又背离此前‘将征询议员意见’的承诺,在多数议员意见反对的情况下,强行将其移交第二小委员会,实施了暴行。”
他指出:“去年12月28日,国会农业、海洋水产委员会就要求将《粮食管理法修正案》替代案付诸全体会议表决一事作出了决议。由于在执政党反对下,法案移交法司委超过60日却连上程都未能实现,因此依据国会法第86条第3款,依法要求付诸全体会议”,“按照国会法,对修正案提出全体会议付议要求时,议长应在30日内与各协商团体代表议员协商,将其付诸全体会议。国民力量党所谓‘仍滞留于法司委’的主张只是形式逻辑而已。”
他接着表示:“在今天会议之前,国民力量党限制了包括《粮食管理法修正案》、《护士法》《医疗法》等,国会保健福祉委员会敦促尽快处理的6个修正案,以及为改善 KBS、MBC 等公共广播公司治理结构的《广播法》等隶属科学技术信息广播通信委员会的3个修正案的上程。归根结底,就是要阻止第二个、第三个《粮食管理法》出现”,“反对为稳定米价而将市场隔离义务化,只是一个空壳借口。”
当天上午,共同民主党也表示遗憾称,《粮食管理法》本已作为通过相关常任委员会的法案,可依照国会法程序直接提交全体会议,却又被重新上程至法司委;而国民力量党则指出《粮食管理法》在程序和内容上的矛盾,与其激烈交锋。
Ki 议员指出:“在朝野干事尚未达成合意的情况下,委员长却以职权上程《粮食管理法》,这一点令人无法理解”,“自常任委员会作出决议已过60日,法司委却在毫无特别理由的情况下上程处理。在法律依据并不明确的情况下,如今才在法司委全体会议上说要讨论《粮食管理法》,让人既难以接受,也无法理解。”
根据国会法,如果在法司委对特定法案的审查滞留60日而未作讨论,即便没有朝野合意,只要相关常任委员会在册委员五分之三以上赞成,就可以将其付诸全体会议。共同民主党在去年年底的国会农业、畜产、食品、海洋水产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单独处理了绕过法司委、直接将《粮食管理法修正案》提交全体会议的议案。在19名在册委员中,12人赞成、7人弃权,当时无党籍、出身于共同民主党的议员 Yoon Mihyang 加入赞成阵营,从而达到资格要求。当时国民力量党全员弃权,并批评动员 Yoon 议员是“耍小聪明”。
共同民主党议员自当天上午起就不断强调国会法,对已通过农海水委的《粮食管理法》在法司委再次进行讨论一事,难掩不满情绪。议员 Kim Seung-won 质问称:“《粮食管理法》是相关常任委员会已决议要提交全体会议表决的法案”,“委员长突然行使职权上程,虽不违反国会法条文,但却违背了修法宗旨,是一种违背立法本意的职权上程。”
但国民力量党则逐条反驳,逐一指出《粮食管理法》在通过常任委员会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和内容缺陷。
Jeong Jeom-sig 议员表示:“该法案本身仍是滞留在法司委的法案”,“在国会议长决定是否直接付诸全体会议表决之前,法司委仍有法律依据对其进行审查。”
同党议员 Cho Su-jin 指出:“在通过常任委员会时,程序上存在严重瑕疵”,并重新提及当时在农海水委作出直接付诸全体会议决定时,由无党籍议员 Yoon Mihyang 投下赞成票这一情况。Cho 议员批评称:“为通过小伎俩直接付诸全体会议而满足常任委员会在册委员五分之三的要求,利用了‘名义上的无党籍’。”
《粮食管理法修正案》规定,当米价下跌5%以上,或稻米超产量超过需求的3%时,政府必须义务性收购稻米。共同民主党为稳定米价,将此作为党论推进,在去年年底于主管常任委员会农海水委单独处理通过。但政府和执政党反对称,一旦被迫收购稻米,每年将投入数千亿韩元税金,并可能助长稻米过度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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