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3月9日因辩护方要求而变更

[亚洲经济岭南采访本部记者 Kim Uk] 去年6月地方选举前发生的前昌宁郡守 Han Jeongu “图书事件”第三次公判期日,已由原定的3月9日提前至2月2日下午2时进行。

昌原地方法院密阳支院案件检索截图。昌原法院提供

昌原地方法院密阳支院案件检索截图。昌原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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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将第三次公判定为特别期日,计划当日下午2时至6时进行集中审理,并对因本案被起诉受审的公务员以及被作出无嫌疑处理的公务员等共14人进行证人询问。


在本月12日举行的第二次公判中,检方分别对公务员A某和民间人B某求处150万韩元和100万韩元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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