우리金融:将在任荐委召开前说明Lime诉讼与Son Taeseung连任与否
Park Sangyong 社外董事:“连任与起诉决定权在孙会长”
18日为选出友利金融下一任会长举行首次任命推荐委员会
[亚洲经济 权贤志 记者] Woori金融控股公司将于本月18日召开首届为选出下任董事长而设的董事候选人推荐委员会。观战焦点有三点:“Woori金融下一任董事长候选人是谁?”“Woori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长 Son Taeseung 是否会就与 Lime基金事件相关的金融委员会重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Son 董事长能否消除处罚风险,挑战连任?”
Woori金融控股公司社外董事 Park Sangyong 表示,在18日任推委召开之前,有关是否起诉和是否连任这两项事宜都会作出决定。Park 董事长13日接受《亚洲经济》电话采访时称:“在任推委之前,Son 董事长将就 Lime基金诉讼作出最终决定,并表明是否挑战连任的意向。”
他表示:“公司提起诉讼,从形式上讲只需向董事会报告即可,但在决定与金融当局打官司时,至少需要董事们的同意,并会事先探询其意见”,“不过,无论是连任还是诉讼,归根结底都是由 Son 董事长本人作出的决定。”
在此次任推委上,董事会将从两家猎头公司推荐的外部候选人以及包括主要子公司代表在内的内部候选人中,共筛选出10名人选,制作“长名单(long list)”。
内部方面,包括 Son 董事长在内,Woori银行行长 Lee Wondeok、Woori金融控股公司业务支援总括社长 Park Hwajae 等人被列为热门人选。前 Woori银行首席副行长 Kim Yangjin、前 Woori银行副行长 Nam Gimyeong 等前任高管也被提及。外部方面,前金融委员会委员长 Lim Jongryong、前企业银行行长 Cho Junhee 等人进入考察范围。
Son Tae-seung Woori金融控股公司会长27日出席在首尔中区明洞银行会馆举行的企划财政部与金融机构座谈会,认真聆听经济副总理秋庆镐的发言。当天座谈会包括秋副总理和金融委员会副委员长金素英在内,KB、新韩、韩亚、友利、农协等五大金融控股公司会长团出席。 金贤民记者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Son Taeseung 就 Lime 制裁提起诉讼时的争点
如果 Son 董事长无论去留如何都选择提起行政诉讼,外界也将关注金融委员会与 Son 董事长之间的攻防。根据确认,去年11月9日金融委员会作出制裁决议时的会议记录中,曾提出少数意见,认为对 Son 董事长作出处罚的依据并不适当。
基于此,预判的法律争点大致有三项:是否可以将 Woori银行销售 Lime基金的行为视为“不当劝诱”、Son 董事长是否是该事件的最终责任人(监督者),以及在处分程度上与新韩银行之间的公平性等问题,双方能在多大程度上充分举证,将决定诉讼的胜负。
争点① Woori银行未告知 Lime基金风险是否属“不当劝诱”
首先,Woori银行在事先知晓 Lime基金风险的情况下仍进行销售的行为,能否视为《资本市场法》上的“不当劝诱”,预计将成为一大争点。
金融监督院在2021年4月对 Son 董事长作出“警告记过”处分时,以《资本市场法》第49条关于不当劝诱的条款作为依据。其认为,在 Lime基金能否到期偿还尚不确定的情况下,却让投资者误以为该基金是投资于 A级债券等固定收益资产、到期自动偿还的安全产品,从而进行了不当劝诱。
但根据金融委员会会议记录,一名金融委员提出少数意见称:“对不作为(未履行本应履行之事的行为)适用不当劝诱条款存疑,目前既无判例,也无行政制裁先例和学说。”说明称,销售当时未告知风险的行为属于不作为,而非不当劝诱,因此金监院所引用的法律依据并不吻合。
对此,金监院反驳称:“指示隐瞒风险并继续进行交易,从表面上看像是不作为,但以信赖为最大价值的银行却隐匿风险,其错误程度与歪曲说明同样严重。”
争点② 能否将 Son Taeseung 视为监督者
能否将 Son 董事长视为 Lime基金赎回中断事件的监督者,也被认为是左右诉讼胜负的因素之一。金监院在此前衍生品连结基金(DLF)制裁审议中,将营业部门负责人“未从事销售业务”的陈述适用于 Lime 事件,将最终责任人认定为 Son 董事长并对其作出处分。
一名金融委员对此指出:“与 DLF 案中就内部控制违规在制裁审议时所作(陈述)的内容不同。”相反,金监院方面反驳称:“当时(部门负责人)并非只是在内部控制方面否认自己负有责任和权限,而是就基金发行、销售以及内部控制等事项表示,Son 董事长拥有权限和责任,只是当时部门负责人回答称对此没有记忆。”
争点③ 与新韩银行处分的公平性
在同一 Lime 事件中,Woori银行较新韩银行受到更为严厉的处分,这一点也被视为将来的争点。金监院曾分别对新韩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长 Cho Yongbyoung 和前新韩银行行长 Jin Okdong 作出“注意性警告”和“注意”处分。
监管当局的立场是,Woori银行基金销售额为1419亿韩元,约为新韩银行的两倍;与通过媒体报道、检方调查等间接认识到风险的新韩银行不同,Woori银行通过历时约1个月的 Lime资产尽职调查与分析、与经营层面谈等方式直接掌握了证据,因此 Woori金融的责任更为重大。
对此,一名金融委员指出:“新韩金融是最晚停止销售 Lime基金的银行之一,销售规模也并不少”,“这是与不当劝诱类似的事项,却似乎被区别对待。”
另一名金融委员则表示:“Woori银行至少为把握风险付出了大量努力,并留下了书面记录”,主张难以将其比新韩银行更为积极的管理努力作为从重处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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