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搜完剥”后警方首起重大惨案调查…追查高层虎头蛇尾
上任初期宣称“无禁区调查”
未能延伸至行政安全部和首尔市即告结束
检方组建专案组启动补充调查
[亚洲经济 记者 Jo Seongpil] 有舆论指出,在“剥夺检察机关侦查权”之后,本应通过梨泰院踩踏惨案调查来证明自身侦查能力的警方,未能将调查延伸至“更高层”,暴露出局限。
负责调查梨泰院惨案的警察厅特别搜查本部(特搜本)自去年11月1日成立以来,共调查了538名相关人员,将其中23人移送起诉,并拘捕6人。按机构划分,被移送人员为警方8人、龙山区厅3人、消防部门2人、首尔交通公社2人。其余2人为海密尔顿观光公司代表理事和A酒吧代表。在被拘捕者中,包括前龙山警察署署长 Lee Imjae 等4名警察,以及龙山区厅厅长 Park Heeyoung 等2名隶属龙山区厅的公务员。
与其说动员包括139名侦查人员在内共514人,历时70余天展开大规模调查,不如说调查结果远未达到预期。尤其是在对前署长的拘捕令曾被驳回一次后,特搜本在补充侦查上耗费了大量时间,导致调查未能延伸至更上级,被批评为“止步不前”。
特搜本于13日公布调查结果时,对行政安全部、首尔市、警察厅等上级机关在未立案任何一名嫌疑人的情况下就宣布终结调查。特搜本得出的结论是,难以认定这些机关在梨泰院惨案中存在具体的注意义务违反。在这一判断之下,特搜本实际上未触及行政安全部长官 Lee Sangmin、首尔市长 Oh Sehoon、警察厅厅长 Yoon Heegeun 等所谓“上层”人物。
梨泰院惨案是“剥夺检察机关侦查权”法律实施后,警方首次握有主导侦查权的案件。直到去年8月初,属于检察官可启动侦查范围的“六大犯罪”之一的“大型惨案”,因相关立法而变成检察机关不得主动立案侦查的领域。因此,与西海客轮沉没(1993年)、圣水大桥坍塌(1994年)、三丰百货坍塌(1995年)、世越号沉船惨案(2014年)等不同,梨泰院惨案由警方优先主导调查。
特搜本在成立之初曾宣称将进行“无禁区的调查”。但在事实上未能将调查延伸至更高层的情况下草草收尾,未能摆脱“切尾求生”、“虎头蛇尾”等批评。部分舆论认为,考虑到“剥夺检察机关侦查权”之后制度稳定尚需一定时间,从这一点看仍可评价为“有一定成果”;但认为警方目前仍不足以主导大型惨案调查的评价声量更大。
随着特搜本结束全部调查,接下来球被踢到了检察机关一方。去年通过被称为“恢复检察机关侦查权”的实施令修订,检方对移送案件的追加侦查范围限制被解除。首尔西部地方检察厅以次席检察官 Byeon Pilgeon 为中心新组建了调查组,已着手补充侦查。11日,检方对警察厅、龙山区厅等10处地点同时进行了搜查扣押。今后检方利剑将指向何处,备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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