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补贴条例”生效…自7月起实施

[亚洲经济 记者 权海英] 今后,获得政府补贴的企业在欧盟内部参与并购(M&A)或公共招标将面临更大难度。外界普遍解读为,此举主要针对通过巨额补贴扶持本国企业的中国,但也引发担忧:有意进军欧洲市场的韩国企业,其行政成本也将随之上升。


欧盟委员会于12日(当地时间)表示,《境外补贴规制条例》已正式生效,并将自今年7月起开始实施。


根据2021年5月公布草案的《境外补贴规制条例》,如果从政府及公共机构获得过度补贴的欧盟境外企业在欧盟内参与企业并购或公共招标,将被视为构成“非公平竞争”,并受到规制。


按照新规,若欧盟境外企业获得的补贴金额在5000万欧元(约合670亿韩元)以上,在收购年营业额至少5亿欧元的欧盟企业时,必须向欧盟委员会申报。与此同时,从非欧盟成员国获得至少400万欧元补贴的企业,如参与金额超过2.5亿欧元的欧盟公共采购招标,也将承担申报义务。若欧盟委员会怀疑其中存在扭曲市场的第三国补贴介入,自7月起即可依职权发起调查。


欧盟委员会说明称,申报义务自10月起正式生效,未履行申报的企业最高可被处以相当于其年度合并营业额10%的罚款;同时,还可被施加禁止签署并购协议、限制参与公共采购等制裁措施。


欧盟委员会计划在今后数周内拟定与并购及公共采购相关的具体实施细则草案,其中将明确申报方式、期限以及机密信息获取等内容。在为期4周的意见征求程序后,将于今年年中左右最终敲定细化的执行方案。


欧盟委员会表示,将通过当天生效的《境外补贴规制条例》保护在欧盟内部受到比外国企业更为严格标准约束的本土企业。同时,旨在防止依托政府补贴“撑腰”而无差别涌入欧盟市场、进而扭曲市场竞争的行为。有舆论认为,这一措施事实上是针对通过巨额补贴培育本国企业、借此提升全球竞争力的中国。



韩国产业界也被认为将受到本次欧盟《境外补贴规制条例》实施的影响。最主要原因在于补贴适用范围广泛,政府及公共机构向单个企业提供的所有财政性支持事实上都将被视为补贴。韩国企业在投资并购欧盟境内企业或参与公共采购招标时,可能产生申报义务。就此,韩国贸易协会去年2月已会同美国、日本的企业团体,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反映业界忧虑的联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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