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前可申请一次性缴纳1年份税款
[亚洲经济 记者 Seong Giho] 首尔市13日表示,若老旧柴油车辆所有人在1月31日前一次性缴纳(年缴)汽车环境改善负担金,今年也将减免应缴金额的10%。
环境改善负担金是针对主要大气污染源——柴油汽车(欧4及以下等级)征收环境改善费用,以引导减少环境污染物排放而实施的制度。截至去年12月底,共有15.6386万辆柴油车将被征收该负担金。
负担金额根据车辆老旧程度、汽车登记地区及排量等因素计算。所征收的负担金将用于大气及水质环境改善项目、低污染技术开发研究和自然环境保全项目等。
根据《环境改善费用负担法》,环境改善负担金每年征收2次(第一期为3月,第二期为9月),但若一次性缴纳(年缴),即可享受减免优惠。1月一次性缴纳的,可对第一期和第二期分别减免10%;3月缴纳的,可减免第二期负担金额的10%。通过利用年缴制度,最低可减免1.5万韩元,最高可减免7.8万韩元。
如要享受今年应征部分的减免优惠,需在本月31日前通过电话或上门方式,向车辆登记所在自治区的环境科提出申请。必须在期限内完成缴纳,逾期未缴的,年缴申请将自动取消。
年缴申请全年均可办理,只需申请并缴纳一次,此后每年1月将自动寄送年缴缴费通知书。可通过ETAX、首尔市税款缴纳应用程序、银行自动取款机、专用账户、语音自动应答系统、网上Giro等途径缴纳。
在一次性缴纳后,如于6月30日之前发生变更登记地、转移所有权、车辆注销、成为征收排除或减免对象等情形,将重新核算环境改善负担金,并退还差额。
如因住址变更导致管辖自治区发生变化,需向迁入地自治区重新申报一次性缴纳。由于环境改善负担金具有后缴性质,每半年征收一次,因此自1月1日以后取得汽车所有权的,当年度不得申请一次性缴纳。
首尔市气候环境政策科科长 Kim Jeongseon 表示:“环境改善负担金按照‘污染者负担原则’,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多的柴油车征收,所收负担金用于环境改善项目等。”他并称:“希望市民积极利用一次性缴纳制度,既享受税费减免优惠,也共同为减少细颗粒物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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