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 记者 Kim Daehyeon] 因在整形手术中放任正在流血的已故 Kwon Daehee,导致其死亡而被起诉的整形外科院长,在大法院被最终判处实刑。


12日上午,大法院第2小法庭(主审大法官 Min Yusook)对因业务过失致死及违反《医疗法》等罪名被起诉的医院院长 Jang某(53岁)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1000万韩元,维持了原审判决。同时被起诉的医生 Shin某被最终判处禁锢10个月、缓刑2年及罚金1000万韩元。

首尔瑞草区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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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称:“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原审判决,并不存在违反逻辑与经验法则或误解相关法律原则的错误”,驳回了二人的上诉。


此前,Jang等人因在2016年9月对当时25岁的 Kwon 进行方形下颌角切除手术过程中,未能正确进行病情观察和后续处置,导致其因大出血死亡,被移送审判。手术当时,他们以还要为其他患者做手术为由,让护理助理约30分钟内负责对手术部位进行止血,被指涉嫌违反《医疗法》。


一审认为,“为像流水线一样轮番进行手术,而在数小时内未采取任何措施,错过了治疗的黄金时间”,认定其部分罪名成立。同时判处 Jang 有期徒刑3年、罚金500万韩元,判处 Shin 罚金1000万韩元。护理助理 Jeon某则被宣告缓期作出处以300万韩元罚金的判决。


在二审中,Jang 违反《医疗法》等罪名被追加认定,其罚金在一审基础上增加了500万韩元。与一审不同,Shin 的业务过失致死罪也被认定有罪,被判处禁锢刑的缓刑以及罚金。Jeon 的上诉未被采纳。


二审合议庭指出:“Shin 未努力确认受害人的出血量便离开手术室,其违反业务上注意义务的行为,被评价为导致受害人死亡”,“压迫止血并非护理助理可以单独实施的医疗行为,但在 Jang 和 Shin 的指示下,Jeon 未在具体指导和监督下,独自对受害人进行了长达30分钟的压迫止血。”



大法院当天也认为二审的判断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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