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满足指标外还须经过“综合评估”
Jeong Giseok称“重症情况稳定将于下周讨论”

[亚洲经济 记者 尹瑟琪] 随着政府为把室内口罩佩戴义务调整为“建议”所提出的4项条件中已有2项得到满足,“解除室内口罩令”又近了一步。


但防疫当局表示,除是否满足指标外,还将经过综合评估后再公布第一阶段调整的具体时间。新冠肺炎特别应对团团长兼国家传染病危机应对咨询委员会委员长 Jung Ki‑seok 也表示,只有在重症患者发生情况趋于稳定后,才能开始讨论解除口罩令。


据防疫当局9日消息,近期新冠肺炎周新增确诊人数自去年12月第3周(12月25日至31日)起至1月第1周(1月1日至7日)连续两周减少。12月第3周(12月18日至24日)为47万1195人,12月第4周(12月25日至31日)为45万8709人,1月第1周(1月1日至7日)为41万4673人。随着累计死亡人数增加,截至当天的周病死率维持在0.11%,但重症病床可用能力仍在50%以上。


达标却仍然“尚未”…室内口罩何时才能取消 View original image

由此,政府为将室内口罩佩戴义务转为建议而提出的新冠防疫4项指标中,已有2项得到满足。此前,防疫当局于上月23日提出4项指标:▲患者发生稳定(周患者数连续2周减少)▲周新增重症患者减少且周病死率在0.10%以下 ▲医疗应对能力方面,4周内重症病床运转能力保持在50%以上 ▲冬季追加接种率中,60岁以上达到50%以上、易感机构达到60%以上,并表示在其中至少有2项满足时,将讨论第一阶段义务解除。


Jung 团长当天在简报会上表示,有可能在春节连休前启动关于调整为建议的讨论。Jung 团长解释称,▲今后出现全新变异株的可能性不高,▲中国的新冠疫情也已过峰值,▲对于当前在韩国流行的变异株,可通过以BA.4/5为基础的改良疫苗进行应对,因此无需改变原定日程。


不过,问题在于重症患者。住院中的重症患者人数在1月第1周(2日至8日)日均为581.3人,与前一周即去年12月第4周(去年12月26日至1月1日)的586.7人规模相近。


Jung 团长表示:“住院重症和新增重症并未呈现下降趋势”,“近期新增重症有所增加,有必要观察是否受到新的变异株、疫苗免疫水平或治疗药物问题等因素的影响”。


他接着称:“如果本周重症(危重症)人数在一定程度上趋于稳定并出现拐点,那么下周起就可以正式开始讨论调整室内口罩佩戴义务的问题。”


兼任新冠肺炎特别应对团团长及国家传染病危机应对顾问委员会委员长的 Jeong Ki-seok 9日在政府首尔办公大楼新闻发布室,就境外输入防疫形势进行发布会通报。照片=韩联社供图

兼任新冠肺炎特别应对团团长及国家传染病危机应对顾问委员会委员长的 Jeong Ki-seok 9日在政府首尔办公大楼新闻发布室,就境外输入防疫形势进行发布会通报。照片=韩联社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

为了调整室内口罩佩戴义务,还需要就境外输入新增变异株等进行“综合评估”。政府此前在发布4项指标时曾表示,各项标准对应的参考值并非绝对判断基准,将由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经过讨论后决定是否转换。


另一方面,根据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推进调整室内口罩佩戴义务的方案,口罩佩戴义务将综合考虑新冠流行情况及各类场所的风险性,分两阶段进行调整。


在第一阶段调整中,原则上继室外之后,在室内也将转为“自愿佩戴”的建议,但为保护高危人群,将在医疗机构、药店、部分社会福利设施(易感机构)及公共交通工具内暂时维持佩戴义务。



第二阶段调整将在新冠危机等级下调(从“严重”下调为“警戒”或“注意”)或新冠在法定传染病中的等级下调(从2级下调为4级)时实施。对此前仍维持口罩佩戴义务的部分室内空间,也将解除佩戴义务,仅在需要佩戴口罩的情形下予以建议,转为将此作为日常防疫守则加以落实。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