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员工财产申报义务等公共性制度
[亚洲经济 记者 Seong Giho] 消防厅9日表示,为了提升消防公务员的健康和福利,于2021年12月作为特殊法人设立的国立消防医院已于今年1月1日被指定为与公职相关的团体。
所谓与公职相关的团体,是指根据《公职人员伦理法》第3条之2,由政府及地方自治团体提供财政支持或对高管任命进行批准等,被指定为具有公共性的机构和团体,从而适用公职伦理制度的机构和团体,由政府公职人员伦理委员会指定。
随着国立消防医院被指定为与公职相关的团体,院长等所属全体职工将被赋予财产登记、就业与行为限制等义务。预计这将预防医院职工不正当的财产增值,并有助于确保执行公务的公正性。
国立消防医院建设推进团团长 Kim Suhwan 表示:“作为独立特殊法人设立的国立消防医院,从开院准备阶段起就已确立作为公共机构的运营基础”,并称“开院之后也将继续协同配合,使其成为作为公共机构为国民服务的单位”。
国立消防医院院长 Kwak Youngho 表示:“消防医院被指定为与公职相关的团体,感到肩负沉重责任”,同时称,“今后将竭尽全力完成作为公共机构所赋予的使命,并努力为改善消防公务员的健康指标,以及弥补忠清北道中部4郡(曾坪、镇川、槐山、阴城)的医疗空白作出贡献”。
国立消防医院位于忠北创新城市——忠清北道阴城郡孟洞面斗城里,以2025年下半年开院为目标,于去年12月开工建设。该院为综合医院,设有302张病床、19个诊疗科目,建筑总面积为3万9433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4层)。目前,消防厅正与受托运营方首尔大学医院合作推进开院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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