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 记者 Byun Seonjin] 自本月起,发放给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的残疾人养老金月最高标准将提高至40万3180韩元。


保健福祉部8日表示,为了保障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的收入,根据去年消费者物价变动率5.1%上调基础给付金额,在去年的基础给付金额30万7500韩元基础上增加1万5680韩元,决定将基础给付金额调整为32万3180韩元。


残疾人养老金由为弥补因丧失劳动能力等造成的收入损失而发放的“基础给付”和因残疾产生的额外费用补偿“附加给付”(目前为8万韩元)相加后发放。因此,从1月20日这一发放日起,向残疾人养老金领取对象每月支付包括基础给付和附加给付在内,最高40万3180韩元的残疾人养老金。

残疾人养老金月最高提高至40万3180韩元:“基础给付上调” View original image

今年残疾人养老金发放对象的收入认定标准金额,在考虑到目前70.5%的领取率后,决定与去年的标准金额保持同一水平:单人家庭122万韩元,夫妻家庭195万2000韩元。保健福祉部预计,今年约有37万人将受益于残疾人养老金。


残疾人养老金是为稳定残疾人生活而于2010年7月引入的制度。年满18周岁的登记重度残疾人中,本人及配偶月收入认定金额在标准金额以下者为残疾人养老金发放对象。


残疾人养老金不受居民登记住址限制,可通过全国各邑·面·洞居民中心现场申请,也可通过保健福祉部“福祉路”官方网站在线申请。残疾人养老金不仅当事人本人可申请,配偶、父母、子女等代理申请也同样可行。



保健福祉部残疾人政策局局长 Yeom Minseop 表示:“希望此次残疾人养老金上调有助于残疾人的收入保障和生活稳定,我们将通过夯实制度基础,努力改善收入分配状况,促进社会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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