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老公出轨,要管好他”?这是性骚扰
公营机构高管被处记过停职2个月
法院认定构成性骚扰和职场霸凌
“要好好管住你老公,谁知道他会不会在外面乱来。”
“想办法让我们高兴点。要么唱歌跳舞,要么就出去去死。”
“韩国大妈真厉害。”
一名因发表歧视女性言论和恶语而被处以停职处分的公共机构所属干部,其所受处分合法,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据法律界5日消息,春川地方法院原州支院民事第一部(审判长 Jang Suyoung)在50多岁的A某起诉原州创新城市B公社,要求确认“停职无效”的诉讼中,判决原告败诉。
B公社东南亚海外分支机构的干部A某,在2019年至2020年间被举报的37件申诉事件中,有16件被申诉审议委员会认定为“构成职场霸凌和性骚扰”,据此于2021年3月被处以停职2个月的处分。
A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但合议庭认为,对A某作出处分的16项事由全部成立。
合议庭指出,“可以认定其曾说过‘为了教育公社员工的子女在高一、高二时,也多次来分支机构,韩国大妈真厉害。现在是自食其果,受到报应’之类的话”,并表示,“这是对女性员工对待工作的态度表达负面看法,属于‘职场内霸凌’”。
此外,A某在当地员工送别会时还表示:“在上菜之前要让我们开心一点。要么唱歌跳舞,要么就出去去死。”合议庭同时认为,其在新冠疫情期间、政府尚未批准恢复营业前就让员工上班的行为,也属于“职场内霸凌”。
不仅如此,在为日常业务协商而进行的午餐席间,A某还对外部业务关系人说:“你公公可能有小三,你老公也可能在外面乱来,你要好好管住他。”合议庭认为,将此视为性骚扰是妥当的。
合议庭表示:“原告不仅违反当地法律办理业务,而且多次对员工进行过度斥责,或营造性别歧视性的工作环境,反复发表构成职场内霸凌和性骚扰的言论,相关事实已经得到认定。”
同时指出:“原告的行为性质恶劣,受谴责程度高,处分程序上不存在瑕疵”,并裁定,“停职2个月也难以认为在社会通念上已严苛到明显丧失合理性的程度。”
由于A某在一审宣判后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告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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