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记者 Lee Jeongyun 报道 为了引导更加审慎、充分的会计审计,金融监督院对最近3年内掌握的舞弊发现案例进行了分析,并就注意事项作出提示。


经济低迷引发会计造假担忧上升…金融监督院发布审计注意事项指引 View original image

据金融监督院4日消息,对最近3年间会计师事务所在外部审计中发现的22起舞弊案例进行分析的结果显示,其中为隐瞒管理层等挪用事实而实施的会计舞弊有15起,为规避被终止上市等特定目的而实施的会计舞弊有7起。


在舞弊行为人中,管理层占73%,员工占27%。大部分舞弊行为都是在内部控制被架空的情况下发生的,一般而言,握有权力的管理层具有更高的舞弊动机和机会。


从类型看,歪曲列报财务报表的案例有7起,为隐瞒挪用事实而进行虚假列报的案例有15起。典型情形是,无资本并购(M&A)势力收购上市公司后,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CB)等方式筹集的资金被挪用,为掩盖这一行为而将借款等虚假列入账目,该类案例已被查获。此外,还有为满足股票上市条件等目的而虚增销售收入,或通过使用双重库存账簿高估存货资产的案例。


在22起案例中,有15起是通过分析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合理关系,对财务信息进行分析性复核而被发现的。除此之外,还通过外部举报(3起)、公司自主调查(1起)、未决诉讼审查(1起)等方式查出舞弊风险因素。


从审计意见看,包括2起重述在内,出具无保留意见的有8起,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等非无保留意见的有14起。


金融监督院认为,在经济低迷时期,为实现顺利融资及展期偿还、满足上市公司财务维持要求等目的,管理层进行不当财务报告的动机将有所增加。同时,由于股票、不动产、虚拟资产等资产价值大幅下跌导致员工家庭财务状况恶化,挪用动机也会随之增强。


对此,金融监督院在审计时提示如下注意事项:▲对疑似无资本并购企业,要留意异常资金交易 ▲审计符合市场监管措施适用财务标准的公司时需审慎对待 ▲如临时使用的资产科目长期挂账,应怀疑其真实性 ▲如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频繁,应考虑是否存在舞弊风险 ▲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性,确认是否存在舞弊风险因素等。



同时,在发现舞弊行为时,应切实履行报告义务,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提升审计能力并积极举报。一位金融监督院相关人士表示:“员工及交易对手等一旦察觉会计舞弊行为,有必要附上证据资料,迅速向金融监督院等机构举报”,“投资者也应通过事业报告书等信息披露资料,确认投资标的企业是否为无资本并购企业、是否为市场监管措施适用对象企业、是否与关联方交易频繁等,并在此基础上谨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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